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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1/2008-44652 发文机关:市财政(地税)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08-11-19 00:00:00
责任部门:市财政(地税)局 责任科室:海宁市财政(地税)局
所属栏目:政府预决算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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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宁市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提交海宁市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参加大会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中共海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和监督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积极应对要素性、资源性和政策性因素对我市经济和财税工作带来的影响,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地税局提出的“三个三”工作措施①,做大做优财政蛋糕,增强财政对公共领域的保障能力,强化财税监督管理,着力推进财税改革创新,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市财政收支运行情况良好。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6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129160万元,实际执行数为134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比上年增长17.8%,经常性收入比上年增长10.9%。主要收入项目的执行情况是:1.增值税收入25%部分37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比上年增长23.3%;2.营业税收入36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比上年增长12.8%;3.企业所得税收入40%部分19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比上年增长17.3%;4.个人所得税收入40%部分6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比上年增长2.7%(收入低增长主要是政策调整因素);5.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7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2%,比上年增长38.5%;6.其他税收13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0%,比上年增长65.4%;7、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收入9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比上年下降16.9%(主要是国家对土地调控后带来的影响);8.国有企业亏损退库7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比上年下降4.9%;9.行政性收费收入2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比上年增长16.7%;10.罚没收入4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比上年下降13.2%。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6年全市财政支出预算为121230万元,加上当年财政增收可安排支出5914万元、省(市)下达各项补助款6961万元和上年结转滚存资金8406万元等因素,2006年财政支出预算总规模数(以下简称调整预算)为142511万元。实际执行数为140100万元,其中:省补专项支出5875万元,上年结转专项支出61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3%,比上年增长11.4%,经常性支出比上年增长11.4%。主要支出项目的执行情况是:1.企业挖潜改造支出8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4.7%,比上年增长35.8%;2.科技支出64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4%,比上年下降4.7%,剔除省补专项支出因素后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1.5%;3.支农支出1189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9%,比上年增长11.7%;4.文教卫支出409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8%,比上年增长17.7%,其中:教育支出312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比上年增长14.8%;卫生支出36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比上年增长15.0%;文化支出19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比上年增长10.0%;5.社保支出(含抚恤社救)40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4%,预算内外总支出(不含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729万元,比上年增长4.6%;6、行政管理支出205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比上年增长25.3%,剔除专项支出后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2.5%;7.公检法司支出139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比上年增长8.1%;8.城市维护费支出85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7%,比上年增长24.8%(剔除乡镇、街道增支因素后增长9.9%)。

2006年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72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比上年增长13.4%;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71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比上年增长11.3%。

2006年全市出口退税额129292万元,按照现行国家出口退税政策,我市地方财政实际负担6487万元。

一年来,我们按照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税工作目标任务,主要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优化收入结构,地方政府可用财力明显增强

积极组织财税收入,壮大政府可用财力是财税部门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因此我们在努力做大财政蛋糕的同时,积极调整收入结构。一是加强地方税收管理。强化营业税、所得税等地方主体税种管理,完善营业税分行业管理办法,加强对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契税等政策的宣传,不断研究地方税征收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地税局的政策规定,取消了农村教育费附加,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对城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地方税收政策进行完善和补充。全年入库地方小税种21300万元,比上年增长54.4%。二是强化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进一步加大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在对现有企业参保人员和参保金额进行调查、分析、测算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海宁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从12月起,对我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行按企业用工人数确定不同的最低参保比例,并按照上月工资总额为计税依据实行“五费合征”②。三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在依法治税、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明确非税收入范围、内容和收缴程序,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四是强化收入预测和分析。分月、分季开展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分析,加强对财税数据的利用,主动寻找各项增减变化的原因,特别注重对税收收入的预测和把握,运用自行开发的税收预测申报系统,及时准确地掌握占全市70%以上税收收入的重点企业经济运行情况,为各项地方财税政策的科学决策提供了翔实的依据,据统计,我市税收收入预测准确率达到98%以上,列嘉兴首位。

经过一年来的共同努力,我市的财政收入无论从总量上还是结构上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19.2%和17.8%,超过了同期GDP增长速度;地方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已上升到47.1%;反映我市地税税收增长质量的地方税比重比上年提高了2.5个百分点,费(基金)收入占地方税费(基金)总收入的比重逐年提高,以上各项指标的趋好,显著地增加了地方政府财政的可用资金和社保基金的可支付能力。

(二)把握支出方向,公共领域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认真审视海宁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服务和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妥善处理好生财、聚财、用财的关系。一是密切关注经济发展态势,参与了全市“十一五”规划、新农村建设、项目推进和重点兴海工程企业财政奖励政策的调研和制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从财税管理角度提出了有效的办法和建议,为市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二是科学合理安排全年财政预算。在综合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全市经济发展总体目标的基础上,确定了2006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原则,把“优化政府财力结构、保持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作为今年财政工作的重点,严格执行财政支出“三保、三控、三压”的措施,做到各项支出有保有压。同时,继续做好了部门预算早编、细编工作,并将建设、交通两部门的部门预算提交人代会审议,提高预算的透明度。三是根据公共财政的要求,突出了财政对农业、社会保障、科教文卫等公共领域的保障力度。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一批农村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2006年预算内外支农支出达到27272万元,其中:预算内支农支出11892万元,比上年增长11.7%,超过了法定增长比例。加强对科教事业的投入,突出科学技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出台了鼓励和推动全市科技进步和创新的有关政策,2006年,市财政预算内用于科技支出6441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1.5%;切实承担起财政在义务教育阶段的主体作用,建立了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对全市城乡中小学生免缴学杂费而减少的收入全额纳入财政保障范围。2006年,市财政用于教育支出31201万元,比上年增长14.8%。十分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多渠道开辟筹资途径,从土地出让金中划拨资金28303万元,用于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大病、就业培训等,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四是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扶持政策。发挥财政资金调节经济和产业结构的作用,继续运用财政奖励、贴息等方式,全面落实了工业技改奖励、外贸政策、招商引资奖励、创牌生产企业奖励、节能节水项目奖励、企业ISO质量管理等各项扶持政策的审核、兑现工作,2006年,共落实财政奖励和贴息补助15736万元。

(三)创新管理方式,财政地税改革持续稳步推进

针对财政税收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把创新作为克难攻坚的有利武器,在农村综合改革、财政预算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国资监管等方面尝试新的办法和新的举措,全面推进财税各项改革。一是积极部署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制订了符合海宁实际的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方案,全面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改革、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化解镇村债务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争取用几年时间,解决一些农村体制、机制上的问题,目前,各项实施办法和操作意见的前期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之中。二是启动政府收支分类改革③。以财政供养单位财务人员为对象,举办了两期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培训班,系统讲解了改革的目标、内容及实施方案,为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顺利实施打下基础。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针对目前政府性债务中的特点和现状,我们对政府性债务举债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建立了债务审批、登记备案、统计分析等多项制度,基本摸清了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和偿债情况,并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对政府举债和担保等债务管理严格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四是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按照逐步建立财政资金公平、透明、规范、高效的预算编制运行机制,调整完善和扩大了部门预算的定额范围,强化了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对市级各部门(单位)继续采取“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制程序。五是加强基本建设项目财政财务管理。积极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概算、结算和决算管理,以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定有资质和有能力的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结算评审服务。六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在做好日常政府采购的同时,首次会同市监察部门对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受理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进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2006年,我市共完成政府采购6162.4万元,资金节约率12.5%。七是进一步优化国有资产布局。加快我市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理顺了水务类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海宁电影放映公司等8家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顺利完成了天通和钱江生化二家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八是加快财税信息化管理进程。依托地税“税友2000征管系统 ”和财政“金财工程”平台,强化财税基础管理,完成大量财税数据的整理和初步分析,提高财税工作效率。

(四)强化财税监管,财税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

一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财政监督检查责任制,建立了财政与监察部门联系通报和协作配合制度。同时,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的计划性,年初由科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自主确定拟查项目,经局领导审核批准后开展检查,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予以确定,避免检查的随意性。2006年,有重点地开展了全市康庄工程资金使用、农村劳动力转移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财政性投资评审项目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深化国有资产监管。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强海宁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九个管理办法,通过明确改革重点、实施风险控制、加强财务监督、强化人员管理等四大组合新举措,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三是改革税务稽查措施,加大税务稽查力度。根据全年税收工作重点,有计划地开展了社会保险费专项检查,并结合稽查局职能调整,不断创新稽查工作手段和方法,对旅店业、餐饮业等行业开展了全市性以责成自查和纳税辅导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稽核,不仅有效地纠正了偷漏税行为,更重要地是进一步规范了行业税收管理。2006年共检查纳税户684户,查补税费、滞纳金、罚款2355万元。

二、2007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努力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07年,整个经济形势发展既面临着良好机遇,也面对着严峻挑战,总体上仍然是机遇大于挑战。预计2007年我市经济仍将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势头,为财税事业的发展和壮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财税工作还面临着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财政增收难度进一步加大。近几年我市财政收入已连续多年在高位上运行,再要有大幅度的增长,难度不断增大。二是出口退税压力加大。尽管中央调整了出口退税的政策,但由于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势头强劲,地方财政用于出口退税支出还会加大。三是公共财政支出的需求十分旺盛。随着公共财政制度的确立,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将成为财政支出新的重点。四是财政监管难度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综合利用率低和损失、浪费现象同时存在,给地方财政的收支平衡和平稳运行带来了难度。因此,今年的财政收支平衡难度依然很大。为此,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新时期财税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有所积累,四要增强调控能力”的原则,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确保全市财政收支平衡。

根据2007年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对我市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目标,确定我市2007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继续深化落实“三个三”工作措施,依法治税,依法理财,科学管理,从严治队;以组织财税收入为中心,保持收入可持续增长;以优化收支结构为重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以创新工作方法为手段,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以夯实财税基础为目标,规范财税工作秩序,为实现我市综合实力确保嘉兴首位、浙江领先和全国升位的发展目标作出新贡献。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结合2007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同时考虑有关财税政策性因素,2007年的预算收支草案编列如下:

2007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155260万元,比上年预算执行数(下同)增长15.3%,其中:税收收入148910万元,比上年增长14.2%,非税收入6350万元,比上年增长47.7%。税收收入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1.增值税收入25%部分42818万元,比上年增长15.0%;2.营业税收入40060万元,比上年增长10.0%;3.企业所得税收入40%部分21060万元,比上年增长8.0%;4.个人所得税收入40%部分7450万元,比上年增长10.2%;5.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9080万元,比上年增长15.5%;6.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收入1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9.3%。非税收入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④7500万元,比上年增长1.2%;8.行政性收费收入3000万元,比上年增长8.1%;9.罚没收入5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7.7%。

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预计2007年全市地方财政可用资金为1437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的原则,拟安排2007年全市财政支出预算为143700万元,比调整后的上年执行数(剔除省补和上年结转等支出,下同)增长12.2%。主要支出项目的拟安排情况是:1.一般公共服务⑤支出27804万元,比上年增长7.3%;2、公共安全支出⑥12919万元,比上年增长11.1%;3、教育支出39081万元,比上年增长14.6%,其中:原口径教育法定支出34570万元,比上年增长12.3%;4.科技支出6470万元,比上年增长12.3%;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45万元,比上年增长13.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0万元,比上年增长32.5%;7、医疗卫生支出2779万元,比上年增长12.1%;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883万元,比上年增长10.1%;9、农林水事务支出11718万元,比上年增长7.0%,其中:原口径支农支出11480万元,比上年增长12.3%。

初步安排2007年全市基金收入预算78860万元,比上年增长9.0%,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2087万元,比上年下降27.6%,剔除地方教育附加等政策性调整因素后,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9.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6773万元,比上年增长20.0%。全市基金支出预算78179万元,比上年增长10.0%,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1406万元,比上年下降26.2%,剔除上年省补专项支出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性调整因素后,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5.5%;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6773万元,比上年增长20.0%。

预计2007年全市出口退税额16.2亿元,比上年增长25.3%;地方财政实际负担8940万元,比上年实际负担数增长37.8%。

三、2007年财税工作主要任务

2007年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工作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完成今年的预算收支任务,做好各项财税工作,对于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议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对于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将紧紧围绕市第十三届人代会提出的工作目标,开创性地做好财政地税工作,实现财政、税收的可持续发展,努力为全市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一)以组织财税收入为中心,确保收入持续增长

一是要拓宽理财思路。要抓住宏观调控机遇,研究新形势下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新思路,围绕全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发挥财税政策的导向和杠杆作用,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在改造提升传统特色优势产业、引进培育高科技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方面加以重点扶持,进一步涵养财源。二是要加强收入征管。要进一步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征管,一方面要加强重点税源管理,不断提高税收调控能力,另一方面要充分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完善土地出让金、国有资产(资本)收益等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完善财政专户管理。三是规范五项社会保险费管理。在努力推行“五费合征”的基础上,加强费源管理,继续深化社会保险费实行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征缴办法,最终达到费征缴与人参保的同步增长。

(二)以调整收支结构为重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财税政策的导向作用。按照全市“优农业、强工业、兴三产”的产业政策,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业建设的投入力度,把农业做“优”;支持改造传统产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积极扶持区域特色经济,把工业做“强”;支持第三产业的优化升级,特别是要大力支持和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对我市国民经济的贡献率,把三产做“大”。二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将财政支出重点转移到满足社会公共需求和新农村建设上来,把支持教育、科技、农业、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环保和生态环境等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支出放在财政支出的重要位置,并重点向农村倾斜,逐步实现城乡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加大财政资金有效投入,加强项目资金的论证,严格项目预算管理,强化项目经费绩效考核评价。

(三)以改进工作方法为手段,深化财政管理改革

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结合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实施,不断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方式,将预算单位的所有收入、支出按标准和相应科目纳入预算,同时,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建立专项支出项目库,严格执行支出预算;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精神,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送部门预算等有关财政报告制度,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以财政支出绩效为导向,建立激励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办法,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支持乡镇财政做大做强和规范管理。二是稳步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拓宽集中收付的领域和范围,规范收入收缴程序和支出拨付程序,实行帐户的规范化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编制单独的政府采购预算,对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逐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办法。三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水平,规范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管理,加强授权经营机构责任制考核,完善经营者选用、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努力盘活存量资产,做好国有资产的监管和服务工作。四是加快构建财税信息化管理体系。以“金财工程”和“税友2006”信息系统为平台,优化财税业务流程,提高信息处理的效率,实现部门间的资源共享。

(四)以夯实财税基础为目标,规范财税工作秩序

一是加强财政监管。认真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完善会计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强化财政监管,规范财政监督检查行为,认真做好财政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力争有新的成效。二是规范税务管理。进一步优化税收业务流程,加强重点税源管理,通过纳税评估的方式公平行业税负,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和移送力度,营造健康良好的税收环境。三是积极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建立健全政府债务信息传递、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提高防范和化解风险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四是强化财税服务。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增强为企业、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开展个性化服务,通过“一员双岗”和“满意窗口”评选活动,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实实在在地服务于企业和公众。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今年的财政收支预算和财税工作目标,任务将十分艰巨。为此,我们决心在中共海宁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海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税工作,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奋力拼搏,为海宁加快“三市”建设、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名词解释:

1、“三个三”工作措施

2004年7月,浙江省财政厅提出了“三个三”工作思路,即支持第三产业发展,优化税收收入结构、政府财力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在个结构,财政支出做到“控、压、保”三个字。

支持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不仅能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而且其产生的税收收入主要归地方财政所有。

优化税收收入结构、政府财力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能提高保持财税收入可持续增长的能力,增加地方财政的可用资金,增强财政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能力。

财政支出做到“控、压、保”三个字。“控”就是属于宏观调控政策控制对象的,要控制得住;“压”就是要下决心压缩一般性支出;“保”就是切实保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经费需要;加大社会保障投入,支持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支持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

2、“五费合征”

根据《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规定,我市在对现有企业参保人员和参保金额进行调查、分析、测算的基础上,以人民政府29号令的形式出台了《海宁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对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进行了统一,由地税部门负责集中统一征收。即企业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地税机关统一办理五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登记和缴费登记,实行单位与个人缴费基数相分离的办法,单位应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统一以本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自行计算后直接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企业职工个人应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报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由企业代扣并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

3、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06]13号)精神,为完整准确地反映政府收支活动,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监督,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改革主要内容包括:第一,对政府收入进行统一分类,全面、规范、细致地反映政府各项收入;第二,建立支出功能分类体系,更加清晰地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第三,建立支出经济分类体系,全面、规范、明细地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款下的“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项

反映按规定由预算收入退库安排的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我市从预算收入退库安排的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全部用于社会保障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共设32款,有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事事务、纪检监察事务、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地震事务、气象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事务、档案事务、共产党事务、民主党派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彩票事务、国债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

6、公共安全支出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消防、武警等支出。

7、三个法定支出法定增长比例的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都规定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科技、教育的投入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以前,法定增长的计算范围一般只包括原预算科目的农业、科学、教育事业费。改革后的农业、科学、教育支出科目不仅包括了这些事业费,而且包括了原科目的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管理费等,口径变化较大。改革后,在安排农业、科技、教育法定支出预算时,仍使用原口径进行考核。在安排2007年预算时,以2006年度农业、科学、教育事业费支出为基数考核其增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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