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海宁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宁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海宁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3日
附件 海宁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海宁继续推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努力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巩固“十二五”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探索研究下一步海宁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和推进措施,根据《海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2020)》、《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和《嘉兴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特编制此规划,规划期五年(2016-2020)。 第一章 海宁市现代农业发展概况 一、“十二五”取得的主要成就 (一)经济总量稳步增长,产业层次明显提升。 1.发展实力进一步增强。2015年分别实现农业总产值和一产增加值33.79亿元和23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004元,比2010年增加92.5%,绝对值连续五年居嘉兴第一。2015年,全市现代农业发展综合得分84.7分,居嘉兴市首位,全省前列。 2.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进一步强化粮食生产安全,加大种粮扶持力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高效种植业数量稳步增加,水果、花卉、苗木三大绿色产业发展至11.8万亩,比2010年增加3.5万亩,蔬菜发展至18.0万亩(复种),比2010年增加1.39万亩。养殖业大力实施转型升级,温室甲鱼和低小散生猪养殖全部腾退,制定并启动实施了生态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和蚕桑产业保护规划。休闲观光农业蓬勃发展,积极举办杨梅节、梨花节、蓝莓节、枇杷采摘节、蚕俗文化旅游节等农业休闲旅游活动,全市已累计创建农家乐休闲旅游村(点)13个。全市农林牧渔产值占一产总产值比重由2010年的41.8︰0.7︰41.9︰15.6调整为2015年的61.1︰1.2︰24.4︰13.3。 3.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区域特色更加明显,形成了“一带四园”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即:百里钱塘沿潮涌路集农业生产和休闲观光为一体的“生态休闲农业带”,以长安-许村为中心的“万亩美丽花园”、以周王庙-盐官-斜桥为中心的“万亩彩色苗园”、以黄湾-袁花为中心的“万亩魅力果园”和以周王庙-盐官-丁桥为中心的“万亩生态桑园”。 (二)基础设施日益精良,生产能力有效增强。 1.“两区”建设大力推进。已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170个、面积14.5万亩,其中千亩以上68个,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有效提升;成功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1个、省级主导产业示范区3个、省级精品园12个。大力推进农业招商引资,“中粮面业”、“俄勒冈苗木”、“浙江虹越花卉”、“浙江发展园林”、“立华公司”等企业入驻海宁。 2.规模设施农业不断发展。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流转土地达到22.5万亩,流转率56.4%。设施农业面积大幅增加,2015年全市设施种植总面积达到17.6万亩(复种)。全市累计建成设施大棚面积2.4万亩、喷滴灌设施4.5万亩,分别比2010年增加0.6万亩和4.2万亩。规模种粮面积由2010年的2.11万亩发展至2015年底的6.89万亩。 3.机械化进程加快推进。实施农业“机器换人”战略,“十二五”期间共推广各类农业机械9900台(套),全市农业机械保有总量达8.67万台(套),农机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22家,建成机械化育秧中心16个,年育秧能力达到4万亩。2015年全市主要粮食作物机械化水平达到75%,农机化水平显著提高。 4.农业基础设施有效完善。“十二五”期间,共新建小型泵站146处、衬砌渠道674公里,新建农田管道灌溉面积4090亩;共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7个,治理面积7.25万亩,有效提升了全市农田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着力解决农田水利建设“卡脖子”和“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了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三)经营体系逐步完善,发展机制不断健全。 1.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至2015年底,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至45家,比2010年增加7家,新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农业上市企业2家,均实现了零的突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至202家,比2010年增加89家,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3家;家庭农场崭新登场,全市工商登记家庭农场388家,认定海宁市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28家、规范化家庭农场27家;大力开展“五个一批”新农村建设人才培养,“十二五”累计培养新型“五个一批”新农村建设人才2251人。 2.农产品流通体系进一步健全。拥有杭东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南方梨专业市场、尖山水果市场、周王庙桑苗市场、立华、群大肉鸡交易平台、虹越国际花卉城等农产品流通平台,初步形成了涵盖全市农业大部分主导产业的物流体系。大力发展展会经济,连续六年成功举办海宁市农博会。“网上海宁农城”上线运行,近200种农产品通过网络面向全球销售,开启了农业“互联网+”模式。 3.农业服务领域日益拓展。一是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拓展。完善“三位一体”公共服务体系,新建成12个镇(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102个村级服务站点和50个“1+N”农业产业服务基地,构建了市、镇、村、户四级完备的农业公共服务网络。二是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拓展。“十二五”全市累计实施测土配方265.07万亩次、统防统治21.03万亩次、机械化插秧13.82万亩次。三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大幅拓展。开设险种由2010年的7个增加到2015年的14个,基本实现主导产业全覆盖,参保农户由2010年的7.7万户(次)发展到10.7万户(次)以上。“十二五”期间,累计支付农户赔款达3600万元。 4.农业科技含量逐步提升。与浙江省农科院开展了战略合作,成立院市专家基层工作室和农业科技服务团队,实施院市合作科技项目和建立科技示范基地,为海宁农业发展插上“科技的翅膀”。积极实施农业种子种苗工程,引进和推广了“浙油50”、“秀水134”、“嘉58”等农业新品种,全市已拥有种子种苗基地38个,主导产业良种覆盖率达98%。 (四)监管措施强化落实,农产品质量不断提升。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平台,80个生产主体纳入追溯体系,形成了“市-镇(街道)-产地”三级纵向相通、横向相联、段段融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系统。强化农产品检测,13个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对公众免费开放。全市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2.加强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新修订海宁农业地方标准规范67项,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面积达到32.95万亩。开展农业“三品”创建,加强“三品”生产基地的监管。2015年,全市拥有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97只,认证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67个。 3.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加拿大一枝黄花”等植物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建成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提升,建成马桥、袁花两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构建了“村管、镇收、集中处理”的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机制。“十二五”期间,全市未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 (五)生态建设着力推进,生产环境明显改善。 1.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推进养殖业转型升级。全市5家奶牛场和2788户温室甲鱼全部腾退关闭,规划区外1万余户生猪养殖场户全部关停退养,生猪存栏由2012年的46.2万头减至1.5万头以下;同时联动开展家禽、湖羊等其它畜禽养殖退养工作。强化肥药减量。建立市级肥药减量千亩示范方,开展了整建制水稻病虫统防统治试点工作,“十二五”期间,累计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4万吨。 2.开展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出台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补助政策,落实种粮大户秸秆还田措施,探索推广秸秆能源化、基料化利用模式,培育秸秆生物质能利用企业3家。积极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十百千”工程。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2个、示范企业1个、示范主体13个;成功创建嘉兴市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3个、示范企业2个。 3.推进平原绿化造林。围绕“城市绿化、通道绿化、河道绿化、生态片林、镇村绿化、绿色产业”六大板块,大手笔开展平原绿化造林,“十二五”期间投入绿化资金25亿元,绿化造林7.6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和林木覆盖率分别达到19.77%和27%,均居嘉兴市首位和全省平原县市前列。2014年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2015年启动了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并被评为省“1818”绿化先进集体。 (六)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发展要素进一步激活。 1.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全面完成二轮承包资料档案再完善工作,启动黄湾镇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颁证,首次赋予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融资权益,符合条件的百亩以上流转合同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办证率达100%,通过经营权证抵押为农业主体融资突破1000万元。鼓励农户以土地入股,全面推进村土地股份制合作社组建,至2015年底,全市组建村土地股份合作社62家。 2.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8个农村(农村社区)开展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政经分离”改革试点,推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村两委机构分离、职责分离、财务分离。首次建立了村经济股份合作社股东股权依法继承、转让、馈赠机制,推进集体股权流转;首次赋予了村经济股份合作社股东股权质押融资权能,至2015年底,全市已流转股权1220余宗。建成市、镇两级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纳入平台公开交易,至2015年底,全市村级集体资产纳入平台交易共445宗,成交金额7541.55万元。 3.村级集体经济明显发展壮大。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第五轮扶持,启动了以村级物业经济发展为重点的新一轮扶持,计划2015-2017年三年财政投入1亿元,扶持发展村物业100万平方米,其中2015年已启动立项物业建设项目35个,涉及面积40万平方米。2015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4.3亿元,比2010年增长76.7%,22个村(社区)实现股金分红819万元。 “十二五”时期,是海宁现代农业发展较快的一个时期,通过实施“2515”现代农业提升战略,同时结合市“五水共治”、“无违建”创建等中心工作,产业结构有了较大幅度调整,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集聚,农业发展实力明显增强。对照《海宁市“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4个主要指标中,“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等14个指标达到或超过了规划预期目标;“农业总产值”等8个指标与原规划预期目标出现了一定差距,其中主要原因是“十二五”期间我市实施了养殖业转型升级,奶牛和温室甲鱼全部腾退,生猪近97%腾退,家禽腾退40%,从而对“农业产值”等相关指标产生了较大影响。其余个别指标由于受市场经济左右等原因而未达到预期目标,如油菜种植面积,原规划目标到“十二五”末维持在8万亩,但由于农业生产人工、农资等成本上涨,油菜籽销售价格低且不稳定,种植效益低,农户种植意愿不高,导致种植面积较快下降。 “十二五”规划主要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机遇。 ——从中央政策看。党中央对农业发展继续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村改革进行了部署,在一些事关“三农”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了许多突破性、开创性的改革意见,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拓展了新的发展空间。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锁定“三农”,进一步加强“三农”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中重中之重的地位,文件指明: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四化建设,必须补齐农业这一短板。可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央对农业将进一步强化建设和扶持,为我市“十三五”期间现代农业快速转型升级奠定了政策预期和指明了发展方向。 ——从我省发展看。2012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按照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要求,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努力打造高效生态农业强省、特色精品农业大省,并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高效生态、特色精品、安全放心的绿色农业强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十三五”期间,是我省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绿色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攻坚期,作为“五化”同步中的薄弱环节,农业现代化在全局中的基础地位将更加凸显,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营造更浓厚的氛围和带来更多的机遇。 ——从我市基础看。通过“十二五”及再前期的努力,我市农业基础设施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两区”主平台基本完成打造,产业结构实现深度调整,产业格局进一步优化完善,现代农业综合发展水平处于全省前列、嘉兴第一,发展基础好、起点高。同时,“十三五”期间,海宁市现代农业发展将具备较以往更加优势条件:一是发展资源要素进一步激活。随着农村改革的全面深化,现代农业发展所需人才、土地、资金等资源要素将进一步盘活;二是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等工作的大力推进,将为绿色、生态农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基础环境条件;三是科技支撑更加多元。“互联网+”等一系列新科技革命的兴起以及新型农业设施装备的开发应用,将现代农业发展注入强大的创新驱动力。 (二)挑战。 1.现代农业发展受资源要素制约明显。一是“用地难”矛盾突出。现代农业规模化、设施化发展需要较多的设施农用地。我市基本农田比率较高,虽然省规定在占补平衡的前提下,农业设施用地可以占用基本农田,但由于我市已基本无土地预留指标,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操作性,农业项目落地难已成为制约当前现代农业发展的首要“瓶颈”。二是“用工荒”现象加剧。随着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和二三产业转移,从事农业劳动力数量不断减少并且老龄化程度逐年加深。据统计局统计,2015年我市从事农业劳动力为4.83万人,比2010年减少20.55%,农业生产大户在生产旺季劳动力紧缺已成常态,同时劳动力价格上涨明显,农业生产成本不断提高。三是“融资难”问题仍未缓解。“十二五”期间,随着农村改革赋权的推进,农业融资途径有了进一步拓展,但仍未形成完善的农业金融服务体系,制约了现代农业的发展速度。 2.产业化水平与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仍有差距。一是农业经营组织化、社会化程度还有待健全。龙头企业与本地农户连接不紧密,除了肉鸡和榨菜外,对其他产业带动性较弱。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规模小,带动面狭窄。现代农业主体利益联结不紧密。除肉鸡产业外,其他产业未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家庭农场基本处于“单打独斗”现状,与龙头企业、合作社联结实行订单生产比例较低。二是社会化服务范围还有待拓展。虽然在“十二五”期间,我市农机、植保服务能力和服务范围比“十一五”有了大幅提升,但总体面积较小,水稻机械栽植和统防统治面积在嘉兴市处于相对落后水平。社会化服务覆盖范围主要还集中在粮食生产,未向其他产业横向拓展。三是农业产业链还有待完善。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程度不高,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缓慢,除少量小规模的蔬菜、粮食和水产加工外,大量还是以初级农产品的鲜销为主,不但产品附加值提升空间狭小,也制约了产业发展规模。 3.现代农业发展支撑保障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一是粮食生产安全方面,受比较效益影响,土地流转非粮化现象较为突出,粮食生产扩面增产困难,安全保障形势严峻。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情况仍未杜绝,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覆盖面总体较小,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发展缓慢,农产品品牌化程度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三是科技支撑方面,种子种苗育繁推体系不健全,与主导产业相关的种子种苗繁育、推广企业缺乏。四是生态保障方面,化肥农药过量投入造成氨氮流失的情况依然存在,秸秆利用和禁烧的难题尚未全面破解,局部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有待治理等等。五是人才保障方面,大专院校农业相关专业毕业生源不断减少,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人才青黄不接、老龄化、兼职化、知识老化等问题较突出,造成农业工作基层力量缺乏。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十三五”时期是海宁市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决胜阶段,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海宁现代农业发展既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又要抓住机遇,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紧紧围绕“五大发展理念”和供给侧改革要求,依托海宁地域特色和优势,着力补齐短板,不断厚植优势,切实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步伐,努力打造具有海宁特色的现代都市农业。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五化同步”战略布局,以“五大理念”为引领,围绕“保供给、保安全、优生态、促增收”总目标,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加快建设高效生态、特色精品、安全放心、功能多元的现代都市农业,为海宁进一步打造长三角“经济活力强市、文化旅游名市、生态宜居新市”升级版,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规划原则 ——“五化同步”统筹发展原则。围绕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要求,强化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大力补齐农业现代化这一短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生态立农的理念,坚持生态可持续发展方向,实现绿色农业现代化。 ——保供给促增收两手抓原则。发挥和夯实农业“米袋子”和“菜篮子”基本功能,进一步强化粮食生产安全保障,稳定粮食、蔬菜、肉、蛋、水产等主要基本农产品生产和供应。做精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创新农作模式,拓展延伸产业链,提升农业亩产效益和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 ——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原则。紧紧围绕条件建设、技术创新、集成示范、成果转化四大环节,瞄准关键技术突破、创新机制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率提高四大目标,不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强化先进适用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使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 ——注重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原则。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拓展农业产业链,挖掘和开发农业社会生活功能、文化功能、心理功能、生态环境功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坚持多规合一原则。农业产业发展布局,要做到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规划衔接统一,确保海宁总体规划一张蓝图画到底。 三、发展定位 依托海宁雄厚的经济实力、近沪邻杭的区位交通优势和美丽乡村建设的环境基础,把握深化改革和城乡一体化快速发展的契机,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加快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努力打造集生产、生活、休闲、文化于一体的生态高效都市型农业,使我市成为全省农村改革的创新区、高效农业的示范区、绿色农业的样板区和富丽乡村的先行区。 ——打造农村改革的创新区。以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主线,解放思想,创新机制,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建立确权、赋权、活权、保权的要素市场。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产权流转体系,在农业经营体制创新上保持领先。 ——打造高效农业的示范区。实施“两区”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设施,提升平台建设水平和形象;积极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产业向区域集聚、生产要素向平台和大户集聚;进一步提升主导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强化农业标准化生产,打响农业品牌;推进农业“机器换人”,提升农业科技含量,在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上保持领先。 ——打造绿色农业的样板区。围绕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两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广农业集约、节约生产技术,强化农业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继续推进平原绿化造林,挖掘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将农业产业特色和自然资源优势相结合,鼓励发展农业休闲旅游业,拓展农业功能,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在农业生态发展和绿色农业建设上保持领先。 ——打造富丽乡村的先行区。深入开展星级美丽乡村创建和“两横四纵”美丽乡村风景线提升,实施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推进村庄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全面提升农村生态环境。积极发展美丽产业、富民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幸福指数,在富丽乡村建设上保持领先。 四、总体目标与具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的总体目标是:重点依托“两区”主平台,围绕“一带四园”产业主格局,大力推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使农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主导产业优势进一步凸显,经营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功能进一步丰富拓展,至2020年,基本建成高效生态、特色精品、安全放心、功能多元的现代都市农业,确保农业现代化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一)效益效率目标。 农业增加值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率分别为1.5%左右和8%左右,到2020年,农业增加值达到25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0元;农业劳动生产率持续增长,全市农业亩均土地产出率(亩均农业增加值)达到5000元,比2015年提高7.5%。 (二)特色产业发展目标。 稳定粮油生产,保障“米袋子”安全,努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发展蔬菜、水果、花卉苗木等生态绿色产业,提高产业设施化水平,优化品种结构,增加生产效益;保护重点区域蚕桑产业,挖掘和传承蚕桑文化;推进畜牧业控量提质、转型升级,促进标准化、生态化、品牌化发展;推进特种水产的生态化治理,提升产业层次。到2020年,力争全市粮食亩均单产达到480公斤,蔬菜、水果、水产品总产量和花卉生产面积保持稳定;生猪、肉鸡和湖羊饲养量分别稳定在4.5万头、950万羽和35万头左右。 (三)经营主体目标。 到2020年,土地流转率达到65%,全市培育嘉兴市级规范化家庭农场50家以上,嘉兴市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稳定在100家以上,实施农民培训4万人次,其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0名以上。农业生产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程度明显提高。 (四)农业生态安全目标。 农产品品质和安全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至2020年,主要农产品“三品”认证面积比例达到55%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普及率达92%以上,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17年,全市化肥使用量比2014年减少1160吨,农药使用量比2012年减少100吨,2018年至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农业生态环境明显优化,至2020年,全市林木覆盖率提高到30%左右。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规模畜禽养殖排泄物利用率分别达96%和98%以上。 (五)科技发展目标。 进一步深化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战略合作,力争到2020年,全市农业标准化实施率达到65%以上,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主导产业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8%,其中“两区”内良种覆盖率达到100%。新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5个,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600户。 “十三五”期间海宁现代农业发展主要指标汇总表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保障粮食战略产业。稳定和努力提高小麦、晚稻等主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积极挖掘旱粮、杂粮种植潜力,保障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生产能力,提高粮食单产。继续鼓励和扶持粮食规模生产,促进粮食生产向标准化、规模化、优质化、产业化发展。加强粮食收储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粮食颗粒归仓。 做强主导产业。围绕产业空间布局和园区规划要求,进一步推进蔬菜、水果、花卉、苗木、畜牧、水产、蚕桑等主导产业的集聚发展和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积极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推进主导产业的全产业链建设。 积极发展新兴产业。重点围绕“千斤粮万元钱”新型农作制度方向,结合海宁实际,鼓励和支持农户开展新产业、新模式的探索试验,积极培育发展高效、生态的新型农业产业,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强对家庭园艺、食(药)用菌、中药材等新兴产业的扶持,促进产业做大做强。 推进农业接二连三。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自然资源良好、美丽乡村建设成效突出的东部(黄湾)生态功能区、百里钱塘和蚕桑保护区等区域,鼓励发展集采摘、观光、农作体验、农耕文化传承、休闲度假等为一体的休闲观光农业和民宿经济。鼓励发展水果、蔬菜、畜禽等农业加工业和流通服务业的发展,延长产业链,增加农业附加值。 二、深化“两区”建设 继续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强化政府主导责任,落实年度计划,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完成全市17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坚持建设、管护和利用并重,严格防止功能区用途改变、功能退化,提高功能区粮食复种指数,确保种植一季水稻。鼓励村集体经济和规模经营主体投资农业。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广泛推广优质高产新品种、新技术和“千斤粮万元钱”高效模式,强化社会化服务。积极组织高产创建示范,提高粮食单产和种粮效益。 加快现代农业园区提升发展。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合理布局园区交通道路,加大园区水利设施、绿化工程建设力度,做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切实提高园区载体水平。大力推广农业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推进物联网、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等进入园区,加快提升园区内涵,不断提高全市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 积极培育“一区一镇”。围绕“集聚”、“特色”和“精品”目标,开展农业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农业强镇建设,打造农业“两区”升级版。农业产业集聚区以现代农业综合区建设为基础,以全产业链发展为主线,以龙头企业和产地市场为核心,通过集聚资源要素、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促进产业集聚、价值提升、利益共享,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市场竞争能力和辐射带动水平。特色农业强镇以花卉、水果等地方特色产业为基础,以农旅融合发展为主线,依托生态资源优势和历史文化内涵,通过开发农业多功能,加快发展休闲、创意农业,促进生产、消费、体验互动,实现“三生”(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和“三农”(农村、农业、农民)统筹发展。 三、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 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等植保社会化服务,加强绿色防控、水肥一体化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和引导农户使用高效低毒新型农药、有机肥和缓控释肥,减少化肥农药投入和流失。不断完善农膜、农药瓶袋收集和回收等工作机制,减少田间污染。实施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扭转农业“两区”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基本消除农业“两区”重大土壤环境安全隐患。不断提升规模畜禽养殖场的标准化、设施化和生态化水平,切实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控。 积极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围绕省“十百千万”示范创建要求,巩固现有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的建设成果,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态化建设,力争新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25个,建设美丽牧场5个,推进渔业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积极推广农牧结合、渔稻共生等生态循环农业生产模式。进一步强化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的收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农业清洁化、循环化生产。开展美丽田园建设,改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面貌,提升农田和农村环境。 提升平原绿化水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基干林带、农田林网等造林;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推进宜绿地块植树覆绿。推进珍贵树种种植,开展珍贵树示范道路、示范河道、示范村和示范点创建,提升平原绿化档次。进一步强化平原绿化管护和森林消防工作,保护森林资源。 四、探索发展“互联网+”农业 推进农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整合现有农业网络资源,逐步构建农业大数据平台,打造集政务信息发布、生产信息服务、技术指导、生产统计分析等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以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大户为重点,积极培育电商主体,鼓励和扶持农户开展各种网络营销,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农业电子商务平台,为农业生产主体农产品销售提供帮助。进一步提升网上“海宁农城”运行水平,促进农民增收。 积极推广农业物联网技术和智慧农业。鼓励和扶持新型农业主体开展农业物联网建设,实现农情监测、生产监控、远程诊断以及精准施肥、灌溉、喂料等的智能化、集成化、网络化管理。打造全市智慧农业云平台,整合全市农业物联网信息、地理信息、农业生产信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五、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打造优质品牌农产品。以“一个产业标准,一张模式图、一套讲解光盘、一本操作手册、一个标准示范园”为推广模式,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进一步健全标准体系,积极开展“三品一标”创建,严格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管理,完善证后监管及退出机制,提升“三品一标”品牌社会公信力。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实现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全覆盖,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加强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检测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应用,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示范县创建,实现90%县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主体推行可追溯管理。健全农资溯源监管体系建设,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体系实现全覆盖。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省级农产品安全放心县创建。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农兽药隐性添加、高毒禁限用农药违规使用、抗生素滥用、非法使用“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非法经营屠宰死(病)畜禽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 六、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围绕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加强生物农业、设施农业、循环农业、信息农业科技创新,加快设施栽培、健康养殖、精深加工、储运保鲜等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提升现代农业产业核心竞争力。 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促进创新成果与农业产业对接。鼓励支持社会各类农业专业人才创办或领办各类科技服务实体,以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成果转让等方式,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成果,促进成果转化。 不断完善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与省农科院和其他科研机构的深入合作,积极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园、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和科技示范户培育,组织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应用,形成“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试验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科技推广体系,使海宁市成为省农科院科技成果转化的试验田与农业科技展示窗口。 七、完善农业经营体系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主体。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完善龙头企业“优进劣汰”机制,加强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和合作社的利益联结,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化经营中的领军作用。力争在“十三五”期间有新的农业企业上市。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全完善合作社内部管理机制,促进合作社规范运作。加大对运作良好、带动农户能力较强合作社的扶持,进一步拓展合作社服务内容和辐射范围,淘汰清理“僵尸社”、“空壳社”。大力发展培育家庭农场。鼓励家庭农场等农业主体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加快农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评价体系,加快引进一批大学毕业生从事农业创业就业,新兴培育一批“农创客”、种养大户“农二代”。 推进农业经营机制创新。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激活农业土地要素。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继续鼓励农户以土地入股形式组建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促进土地资源向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兴农业主体集中,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生产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积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农业现代化、城乡统筹发展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业纵向一体化的利益联结与协调机制,重点建立公司与合作社共同主导的“公司+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以形成家庭经营、合作经营、公司经营与行业组织四位一体、优势互补、有机结合的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 八、提升农业设施装备 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坚持耕地严格管护、地力培育和农田设施完善配套推进。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对承包耕地农户、村级组织发放耕地保护补贴,落实管护责任。继续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完成农田质量提升1.35万亩。加大商品有机肥使用、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技术推广,改善耕地质量条件,提升农田地力。至“十三五”末,力争标准农田中一等田比重达到59%。 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大力实施低洼易涝区(圩区)建设,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大力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完善小型泵站、衬砌渠道、排水沟等农田基础水利设施,积极发展喷滴灌等农业节水灌溉设施。大力实施水稻区管道灌溉工程建设,提高水稻灌溉能力。 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围绕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积极发展省地、节水、聚能、高产、高效的设施农业。推进种植业智能大棚、连栋大棚、标准大棚建设,加大棚架设施栽培推广力度,鼓励苗木发展容器设施栽培。鼓励村级集体建设现代设施农业。 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围绕农机农艺融合要求,重点在农作物生产、农业服务、农产品加工、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大使用先进农机引进和推广力度,重点引进和推广先进高效粮油耕种收烘机械、植保服务机械、水果摘选机械、育苗机械、农业加工包装机械和保鲜冷藏库等。积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培育壮大全程机械化的生产主体。 第四章 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导向 一、空间布局 按照海宁市农业的区域特色、功能、发展预期和生态承载能力,区域产业发展布局主要为“一带四园”: “一带”即潮涌路沿线生态休闲农业带——依托潮涌路沿线区块优越的地理位置和现有较好的农业产业基础,以“百里钱塘”为发展引擎,树立借力城镇、服务城镇理念,进一步夯实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基础,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和流通服务业的发展,促进农业产业与二、三产业的融合,大力发展“第六产业”(1+2+3),实现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四园”即“万亩美丽花园”、“万亩彩色苗园”、“万亩魅力果园”及“万亩生态桑园”。 ——万亩美丽花园。主要分布在许村和长安两镇,是浙江省最大的鲜切花生产基地。稳定切花种植面积,适度增加切枝切叶和盆栽植物栽培品种与面积。建成区花卉种植面积10000亩,其中基质栽培面积达到2500亩,球根类高档花面积占总面积的1/4以上。发挥长安“花卉小镇”及浙江虹越花卉的龙头引领作用,努力打造成华东最大的鲜花生产基地和重要的花卉集散地。 ——万亩彩色苗园。主要为周王庙、盐官、斜桥等相对集中连片的苗木产业区,三个镇现有绿化苗木面积3.5万亩。重点提高苗木品种质量,提升彩色苗园观赏价值,把园区建成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的示范基地和城市天然氧吧。力争到“十三五”末园区精品苗木面积达到5000亩,引进苗木新品种50个以上,容器苗生产达到100万株以上。 ——万亩魅力果园。主要集中在市域的东南部,以黄湾、袁花两镇为主,有果园总面积约2万亩。重点继续抓好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水果品牌的创建力度,把园区建成集农、旅、贸于一体的精品水果和农业休闲观光基地。 ——万亩生态桑园。集中在周王庙镇、盐官镇和丁桥镇区域。园区以周王庙云龙蚕俗文化园、盐官景区非遗展示馆、九里桑园景观等为节点,以蚕桑生产为基础,开发蚕俗文化、蚕桑科普、养蚕体验、休闲养生、生态农业为主题的一系列特色旅游项目,实现蚕桑产业从生产功能向文化、生活功能拓展。 二、产业发展导向 (一)粮油。 稳定粮油生产,保障“米袋子”安全。大力推广高效抗病水稻品种,推广机插、机播等栽植方式,不断提高粮食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粮食烘干、收储等配套服务能力,保证粮食生产的稳定性。适应市场规律,稳定油菜种植面积,扩种大小麦等粮食作物。到“十三五”末,力争规模化种粮面积达到8万亩。 重点区域:各镇、街道。 (二)蔬菜。 稳定蔬菜种植面积,稳步发展适合本地自然和经济资源特点的各类蔬菜瓜果的种植,提高蔬菜瓜果品种和栽培技术的科技含量,大力发展设施蔬菜,开展蔬菜基地建设,推行蔬菜标准化生产,提高海宁市蔬菜品质,向市场提供优质放心菜。 重点区域:许村镇、长安镇、盐官镇、斜桥镇、黄湾镇。 (三)花卉园艺。 坚持控制总量、转型升级,稳定百合、郁金香、非洲菊等鲜切花种植面积,引进并推广百合新品种,依托电子商务平台逐步增加以草花、多肉、微型月季等盆栽(盆景)种植比例,合理引导鲜切花种植向盆栽种植转移。积极推广基质栽培、水培等鲜切花栽培方式,引导盆栽种植的设施化发展,以促进花卉生产的标准化。结合现有产业布局基础,加快推进长安“花卉小镇”的打造。 重点区域:许村镇、长安镇。 (四)水果。 稳定水果种植面积,控产提质,调整结构,打造海宁精品果业。“十三五”期间,积极调整产品结构以应对市场需求的变化,大力发展设施栽培、省力化栽培,以控制单产为手段,促进海宁水果的精品化发展。进一步增加棚架设施农业面积,推广梨树的棚架栽培技术,在葡萄、柑橘、杨梅等的种植中适当推广设施栽培,引导水果种植由密植型向稀植型转变。深化水果冷藏及冷链运输等的设施建设,增加水果分级包装的机械化程度,鼓励发展水果加工业,切实提高水果生产的产后处理能力及产品附加值。继续依托水果批发市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平台,扩大海宁水果产业的销售渠道。结合黄湾水果生产基地的打造,大力发展休闲采摘、生态观光等农业旅游。 重点区域:长安镇、周王庙镇、斜桥镇、黄湾镇、袁花镇。 (五)苗木。 积极调整苗木产业结构与发展方向。引导苗木产业由简单的“绿化”向“美化、彩化、珍贵化、标准化及精品化”转变提升,栽培方式则向“拉稀、造型”方向发展。鼓励发展苗木容器化栽培,侧重种植彩化、珍贵化品种及乡土树种,积极推行苗木标准化栽培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和单位效益。加快装运产地等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重点区域:盐官镇、周王庙镇、斜桥镇。 (六)特种水产。 稳定水产养殖面积,采用高效生态的养殖方式。“十三五”期间,加强水质环境的改善提升,鼓励养殖户改进养殖技术,采用套养等生态化种养结合模式,如“鱼稻共生”、“鱼菜共生”等,使海宁市的水产养殖由重产量向重品质重生态发展。以海昌现代渔业示范区为核心,结合各类水产精品园,打造海宁精品水产产业。 重点区域:许村镇、长安镇、周王庙镇、丁桥镇、海昌街道、马桥街道。 (七)蚕桑。 保护、凸显并利用海宁悠久的蚕桑文化,整合并优化养蚕布局,创新养蚕种桑方式及合作机制,稳定小蚕共育的比例,示范并引导蚕农使用人工饲料,提高养蚕技术水平。加强与省农科院的合作,积极引进新品种。稳定桑苗产业基础,鼓励发展果桑种植及休闲采摘。 重点区域:周王庙镇、盐官镇、丁桥镇。 (八)畜禽。 依照《海宁市生态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以生态化、标准化、规模化及农牧结合为要求发展现代畜牧业,加快建设新型畜牧产业体系。逐步腾退“低小散”的养殖模式,在规划区内根据环境承载发展适度规模养殖,积极开展“美丽牧场”建设,提升畜牧业生产水平。在生猪上,进一步加强对保留规模场的排污监管和养殖总量的控制,努力提升养殖场生产硬件设施和生态化水平。在肉鸡上,以立华、群大等龙头企业为主,推进“公司+基地”的发展模式,改进养殖设施,提高管理水平,提高优质鸡的养殖比重,主推海宁黄鸡、雪山草鸡等品种,完善产业链,做精做优产业。稳定湖羊养殖量,提升湖羊产业规模化生产水平。 重点区域:许村镇、丁桥镇、袁花镇。 (九)食(药)用菌。 培育发展食(药)用菌产业,依托食(药)用菌的种植生产,实现农业废弃物“高效、优质、生态、安全”的循环利用。“十三五”期间,力争实现食(药)用菌种植量在“十二五”的基础上翻番。 重点区域:袁花镇、马桥街道。 第五章 重点建设工程 围绕“十三五”期间海宁现代农业主要任务,重点实施“345”现代农业重点工程建设(即:三大生态优化工程、四大基础强化工程、五大创新发展工程),依托工程项目推进,补短板增优势,确保完成“十三五”现代农业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一、实施三大生态建设工程 (一)平原绿化提升工程。 加快通道绿化改造提升,推进国(省)道、高速互通、公铁沿线等重点节点的精品化绿化工程,大力推进珍贵乡土树种发展,打造层次丰富的彩色森林通道景观,继续实施好生态河道、农田防护林、生态片林等景观防护林绿化工程。加快水果、花卉、苗木林业产业改造提升。“十三五”期间,新建改造提升平原绿化面积3万亩,预计总投资1.5亿元。 (二)土壤污染防治工程。 实施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在全市建立16个农田土壤污染常规监测点和10个农田土壤污染综合监测点,在土壤污染敏感区域开展农田土壤污染成因研究和跟踪监测,启动治理工作,并探索形成一批农田土壤污染治理模式。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农业“两区”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扭转,农业“两区”重大土壤环境安全隐患基本消除。预计工程投资4000万元。 (三)高效节水工程。 推广作物高效节水灌溉,有序推进高水平粮田、菜田设施自动化灌溉以及蔬菜、水果喷滴灌设施建设。到2020年,配合全市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完成高标准的高效节水灌溉保障系统,实现农田水利现代化,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并建立完善的工程管理体系,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运行体制,保障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可持续运行。 1.水稻区管道灌溉项目。完成水稻区管道灌溉建设2.2万亩,实施完成新建泵站74座,新建低压管道灌溉面积2.2万亩,新建管护便道22.1公里。计划投资10500万元。 2.农业园区智能化标准型微灌项目。到2020年,农业园区新建喷灌面积2150亩;新建微管面积5512亩;新建管道灌溉面积2380亩;改造提升微管面积3450亩。预计投资3790万元。 3.林园地经济型喷灌项目。到2020年,林园地新建喷灌面积2480亩;新建微管面积1250亩;新建管道灌溉面积1000亩;改造提升1470亩。预计投资3200万元。 二、实施四大基础强化工程 (一)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 以“农艺措施为主、工程措施为辅”作为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的技术路线,通过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技术,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采用因缺补缺、酸化调整和配方肥应用等措施,提高肥料利用率;增加客土、深耕土壤和合理轮作,防止土壤板结和增加耕作层厚度;加强道路、渠道、机埠等小型田间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旱排涝能力,确保旱涝保收。建立农田质量和地力的监测与管理体系。“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3.85万亩次,实施测土配方施肥250万亩次以上,预计投入资金770万元。 (二)粮食生产相关设施建设工程。 1.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项目。继续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建设,通过新建(修复)粮食生产功能区沟、渠、路,完善提升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基础设施,同时配套建设育秧、烘干中心,完善、提升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基础设施。进一步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管护,确保功能区姓“农”姓“粮”。2016年和2017年,全市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2.5万亩以上,预计总投资1000万元,全市累计功能区面积达到17万亩以上。 2.粮食收储中心建设项目。分别建设丁桥、袁花二个点的收储中心,进一步提升粮食烘干、储存能力。项目总用地面积50亩,总粮食仓储能力27000吨,拟新建总建筑面积24140平方米,粮食烘干中心2100平方米,管理用房、机械库及其他辅助用房3140平方米;新建100吨级码头二个。预计总投资8500万元。 (三)农田水利建设工程。 在“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整治圩区3个,完成9.6万亩圩区整治任务,其中尖山新区6.3万亩,长安高新区2.9万亩,袁花彭墩0.4万亩。预计总投资约12000万元。 (四)农业物联网建设工程。 积极探索物联网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实现农情监测、生产监控、远程诊断以及精准施肥、灌溉、喂料等的智能化、集成化、网络化管理,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十三五”期间,在全市选择设施基础良好、管理科学的生产企业、基地,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新建设物联网示范基地5个,预计投资250万元。 三、实施五大创新发展工程 (一)长安特色农业强镇建设工程。 依托长安花卉产业集聚优势,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招商引入知名花卉企业,积极申办世界花卉大会,做大做强花卉产业,延伸产业链,推进花卉产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把长安镇打造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花卉种植基地生产设施、小镇客厅、花园民宿等服务设施,以及景观道路、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总投资约5600万元。 (二)农家乐(民宿)培育工程。 依托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和特色产业基地优势,大力发展农家乐和乡村旅游业。推进乡村旅游和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区(点)建设,培育农业生态观光、农村生活体验、农耕文化教育等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依托巴比松旅游品牌和新仓农耕文化展示,把新仓村打造成省级农家乐特色村,开展潮涌路百里钱塘乡村旅游(采摘、农事体验、休闲垂钓、观潮等)项目建设,完成黄湾、丁桥、周王庙三个民宿示范点建设;投资额2500万元。 (三)农产品深加工和流通工程。 1.畜禽加工项目。选址建设年产为1000万羽冰鲜鸡等禽类加工项目,解决活禽加工运输的矛盾。计划投资额2500万元。 2.果蔬加工项目。利用现有蓝莓小镇、葡萄、梨等水果种植优势,建立水果蜜饯类、蔬菜深加工基地,同时壮大蓝莓等水果产业,解决蓝莓等采摘期短、产业链短等问题。计划投资额3500万元。 3.农产品流通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二期项目和新建市水果批发市场,预计总投资2.88亿元。 (四)农产品区域品牌打造工程。 创建并注册海宁市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并制定区域品牌使用的农产品质量准入标准,推动区域品牌农产品精品化销售,形成“区域品牌统领、品种品牌特色、产品品牌备用”的品牌层级,与海宁农产品分级销售相配套。按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建设一批主要农产品标准园。预计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五)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联合农业科研院校、农业企业开展职业农民的培育,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评价体系,对当地农民开展农业技能培训及相应的技能认定。“十三五”期间,全市培育“六型”(指工程建设型、管理服务型、创业创新型、生产经营型、专业服务型、专业技能型)农村实用人才达到2000人以上,其中新型职业农民达到1000人以上。预计投资200万元。 海宁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表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深化体制改革,推进机制创新 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农业部行业标准和精度要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系统,至2017年底,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继续推进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经营权确权办证。推进赋权活权。积极推进集体经济股权流转、质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等工作,赋予农村产权继承、抵押、转让等权能,优化建立农村产权流转机制,激活农村“沉睡的资产”。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创新农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农户生产实际,开发适合不同主体、不同产业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产品,为农业发展输入“资金”血液。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经济效益低,但社会效益高,客观上需要给予特别关注和支持。要始终把农业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加强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农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政策落实、项目落地、协调服务职能;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支持规划内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财政部门要落实各类农业补贴补助资金,并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资金的预算安排;其他部门立足自身职责,加强协同,推进规划实施;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农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保障工作经费,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发展保障 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农业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农业发展资金适当向规模经营倾斜。强化农业用地保障,每年安排一定用地指标用于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和农业加工流通等发展。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强化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村。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重点投资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环节,为全产业链打造注入资金资本。 四、加强培训教育,做优人才支撑 强化人才在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保障和支撑作用。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较强产业发展战略思维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的农业领军人才,造就一支高素质、多元化、能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的职业农民队伍,培养一批勇于创业、精于管理,能够带领农民致富的复合型人才。加强优秀农业科技人才引进与交流,创新农业各类专业人才培养和有序流动机制,建立健全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省农科院及其他农业科研院所在培养农业农村专业人才的重要作用,通过政策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当地年轻人投身农业第一线。进一步充实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完善培训机制,提高农民职业培训的能级和针对性。创新基层农技队伍的人员录用机制,强化基层农技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农技队伍的人员力量和服务水平。 五、严格依法治农,稳定发展秩序 认真开展农业普法工作,加强对农业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市“三农”工作者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主动依法办事。进一步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监管。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提升农业行政执法水平能力,加强对农业领域坑农害农和违法行为的打击。加强农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农业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并与市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对农业失信和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公开。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无形之手”的作用,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农业发展良好秩序。 六、完善增收机制,打造富丽乡村 完善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拓宽农民非农就业渠道,鼓励农民自主创业,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农村合作社,享受合作社收益分红,以增加收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重视农村低收入农户的增收,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努力降低低收入农户占比。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推进农业“接二连三”,发展农业旅游和“农家乐”,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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