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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8-01-15 14:3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教育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及《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海政办发〔2018〕121号),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贯彻落实,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情况

在市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特别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直接指导下,以《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为指导思想,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推动政务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及时在网上发布和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得早,抓得规范扎实,我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落实,同时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保证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从而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规范公开程序,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做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学区划分,教育项目的投资建设、教育活动的组织安排等等,都在第一时间公开。

3.健全保密审查,提高政务信息的安全性。加强保密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到位,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确保无泄密事件出现。

4、突出重点,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在海宁日报、大潮网、海宁教育网上及时公开与社会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教育信息,及时更新海宁教育门户网站和各学校门户网站,实现系统文件和新闻的实时发布更新,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时效性。一年来,在海宁教育网上公开各类信息718条。

2018年我局在中国海宁网上发布了政府文件、部门动态、人事信息等共计82条,其中计划总结类3条,教育考试类5条,工作信息类22条,人事信息类22条,财政类信息9条,新增公益事业建设和重点领域信息21条。此外,我局还通过微博发送各类信息11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62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由于单位人手有限,工作要求又高,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上传、更新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由于具体经办人员经常变动,在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过程中,有脱节的情况出现,导致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一定的不足。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在2019年的工作中,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2.加强人员培训。尽可能固定政务公开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并进行专职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3.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单位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努力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海宁市教育局

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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