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海政办发明电〔2018〕8号)精神,现将海宁市安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等情况予以公布,并通过“中国·海宁”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本报告。
一、概述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 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各项本职工作的落实。2018年,继续由分管局长为领导、办公室为牵头部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运行职责明确的工作机制。2018年5月,县市网站归并整合,局门户网站(海宁市安监局网站)作为二级网站已撤销,统一纳入省政府集约化平台管理。对此,我局主动作为,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迁移工作。截止2018年底,本局在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开设了7大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充分利用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各级新闻媒体(“嘉兴安监在行动”、“海宁安监”、“海宁日报”、“大潮网”、“Fm96大潮之声”四大微信公众平台以及海宁日报、海宁广播电视台)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以及阳光政务平台上公开信息,不断更新各类动态信息、政策文件、计划总结、人事信息等资料,2018年1月至12月,我局更新总信息数212条。
我局在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35条。其中:机构概况栏目发布信息14条;政策文件栏目发布信息2条;规划计划栏目发布信息3条;工作信息栏目发布信息4条;人事信息栏目发布信息2条;财政信息栏目发布信息2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6条。其中主动公开35条、依申请公开0条、受理依申请公开数1条。
2018年度,我局在“海宁安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政府信息120条。
2018年度,我局在“阳光政务平台”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栏目中共发布行政处罚信息5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要求,申请公开“2016年12月15日海宁市斜桥镇群乐路208号(海宁市环游纺织有限公司)厂房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决定文件”作诉讼用,我局作出“先与市消防大队沟通,告知其该依申请公开办件的具体情况,同时明确2016年12月15日海宁市斜桥镇群乐路208号(海宁市环游纺织有限公司)厂房火灾事故系消防大队参与调查并作出事故调查报告;随后与当事人卢女士及其律师刘某取得联系,告知其具体情况以及消防大队联系电话,建议其向消防大队申请信息公开”的处理意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2018年,我局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两块内容:“政府涉企信息公开”中公开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3份、海宁市安全生产黑名单1份;“安全生产监管”中公开了《海宁市安全生产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五、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2018年度,我局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2条,主要内容涉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通知。
六、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2018年度,我局公开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条: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5号提案《关于企业建立全员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制度强化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议》的答复件、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82号提案《关于在海宁建造安全教育体验馆的建议》的答复件。
七、政策解读
2018年度,我局没有政策解读相关内容。
八、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需回应。
九、平台建设
2018年度,我局没有平台建设相关内容。
十、制度建设
2018年3月,我局出台《海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本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为。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不收费。
十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不强。因2018年5月,县市级二级网站归并整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在省政府集约化平台进行,工作经历了一段磨合期,部分信息未得到及时公开。此外,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各科室参与度不高;部分信息没能及时公开,影响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
(二)无专职的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本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为兼职人员,加上对新平台的熟悉和使用经历了一段磨合期,因此对于业务知识不够熟悉和精通,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四、明年的工作打算及有关意见建议
针对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2019年的工作打算以及意见建议:
(一)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在局内日常工作中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升全局人员的思想意识以及重视程度,在工作中做到有信息及时上报公开。
(二)加强与市电子政务管理办的沟通协调工作,提升业务水平。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与市电子政务管理办交流汇报,学习经验,提升业务水平。也希望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来我局指导,开设培训讲座。
海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