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玲亚、朱兴初、张秀丽代表:
你们在海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企业参保职工进行健康体检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该建议由我局主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协同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居民群众对个人的身体健康问题越来越关注,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我市居民的健康,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提供了各类体检,如企业退休(职)人员健康体检、享受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人员健康体检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建议中所说的日夜工作在一线的劳动者政府未定期组织体检情况确实存在。针对这一情况,2011年曾在全市范围内组织过一次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健康体检。由于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历时一年半才完成,但从最终结果看,符合条件人员参检率不到50%,参与度不高。
截止2018年12月,我市参加企业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41066人(其中40岁以上105791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3980人(其中40岁以上32305人),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基本医疗大病保险38391人(其中40岁以上10964人),合计323437人(其中40岁以上149060人)。
目前,我国法律仅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相关职业病岗位需要进行定期体检。部分企业为了减轻负担,未实现全员参保,部份外来务工人员只购买了大病保险,由政府买单为企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可能会造成以下不良影响:一是易引起企业内未参保职工群体的不满,造成企业内部矛盾;二是不能体现财政资金公平共享原则;三是由于涉及人员较多,财政资金有限,如政府组织在职体检仅限基本项目,标准较低,体检项目不能体现个性化,达不到职工和企业的意愿,参与体检的积极性不高;四是承检能力不足,目前已开展的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及享受被征地农民健康体检人员合计已达44万人,各市级医院及乡镇(街道)卫生院承担着以上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同时,我市体检类型也在不断增加,如征兵体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健康体检、妇女“两癌”筛查、大肠癌筛查等,医院的承检压力很大。
作为企业,应主动履行主体责任,结合企业实际,有效、有力组织职工健康体检工作,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关爱,让员工得到归属感,体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建议由企业组织开展对本企业参保职工进行健康体检,政府予以体检费用适当补助。
今后,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免费健康体检人群范围,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衷心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给予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