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祥、陈国祥、沈吉、俞海萍、俞益峰、陈敏、施新红、凌辉、汤国强、钱锋、孙明祥、李斌、陆永明代表: 你们在海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城乡参保居民健康体检同质化暨增加肿瘤指标检测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注和支持。该建议由我局主办,市财政局、市卫健局协同办理,现答复如下: 定期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等群体健康体检,是市委市政府关心我市城乡居民身体健康,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重要举措。自2006年开展该项工作以来,根据省卫生厅、省人社厅等部门相关文件明确的体检项目和体检对象扎实开展工作,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你们在建议中提到的问题,目前从医院承检力和财政资金上还存在一定困难。 1.医院承检力方面。截止2018年12月,我市共有企业退休人员11.96万人,享受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待遇人员4.7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7.71人(其中60周岁以上8.01万,0-6岁及中小学生9.6万,其他成年人10.1万),合计达44.42万人。如果企业退休职工(含享受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待遇人员)与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实行同质化,每年组织一次,全市每年该两项体检对象就达34.32万人。还有其他类型的体检,如征兵体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健康体检、妇女“两癌”筛查、大肠癌筛查等,由我市市级医院及乡镇(街道)卫生院承担以上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由于体检对象分布区域不同、参与体检的医院接待能力不同,我市医疗机构特别是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等已不堪负重。从以往情况来看,组织一次企业退休人员体检需跨年度才能完成,因此缩短企业退休人员体检周期在医院承检力上存在一定难度。 2.财政资金方面。2018年,我市对企业退休人员、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等群体健康体检项目及体检经费标准做出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体检经费标准由100元/人·次调整为140元/人·次,增加了AFP、CEA两项肿瘤指标的检测,体检周期为每两年一次;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体检经费标准由50元/人·次调整为100元/人·次,增加了彩超(胰、脾、双肾)、血脂(高密度脂蛋白和低密度脂蛋白)、胸片、尿常规。2018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健康体检费用637.38万元,已支付414.29万元,如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健康体检项目中增加AFP、CEAG两项指标,每人需增加体检经费约40元,合计增加约300万元,体检总费用近1000万元。2019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健康体检经费900万元,除去2018年度未结算款223万元,实际2019年该项经费剩余677万元,增加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体检项目在资金上存在一定难度。 下一步市卫健局将充分挖掘市级医院的体检能力,同时加快基层卫生院的体检中心建设,市财政局将在全市居民健康体检中尽力加大资金支持。市医疗保障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体检项目、周期和补助标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衷心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给予支持和理解。 海宁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