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小燕、俞亚萍、都甫珍、蔡凤燕、朱凤琴代表: 你们好!你们在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使用居家养老服务券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自2007年起实施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项目,在硖石、海洲、海昌等三个街道的城市社区的高龄独居、特殊困难老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居家养老服务券的使用范围包括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关爱、文化娱乐等,服务机构和人员主要由镇(街道)定点的家政公司、助浴理发单位、社区志愿者等组成。2010年起,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范围扩大到全市其他城乡社区。2012年,根据省相关部门规定,我市出台了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办法,对申请养老服务补贴的老人进行评估,经评估符合条件的老人可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目前,全市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对象600多人,按照家庭经济条件和失能程度,每人每月享受标准为120元-400元不等。 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项目的实施,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了经费和服务保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困难老人养老服务难问题。但在实施过程中,各地也发现了服务人员不专业、服务价格不明确、服务内容不规范等问题。考虑到省民政厅目前正在起草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政策文件。市民政局在省厅文件出台后,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吸收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整我市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体系,加强与残疾人两项补贴、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衔接,为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更加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 考虑到省里相关政策出台尚有一段时间,市民政局在政策调整前,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不断完善相关工作:一是规范服务提供方。由各镇(街道)梳理排摸辖区内可供服务券使用的社会组织及商家,将其中服务好、信誉佳的单位列入定点名册。二是规范服务内容及服务价格。由市民政局制定服务目录,每项服务注明基本要求及指导价格,会同定点单位名册、地址、联系电话,市级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编印成册,由各镇(街道)民政办下发到老人手中。三是加强服务监管。组建由市镇两级财政、民政工作人员,及老年人代表组成的监管小组,每年抽查不少于30%的服务券定点使用单位,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损害老人正当权益等情况,即刻取消定点使用资格。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 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海宁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22日 (联系人:王淑娟,联系电话:137583907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