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宁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
海宁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 着眼于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更好地服务海宁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嘉兴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1~2020年)》精神,按照《海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6年—2020年。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海宁教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深化教育改革,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成绩:成功创建“全国首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浙江省首批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嘉兴市首个学前教育示范县(市)”。海宁教育已具备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基础和条件。 (一)学校办学条件全面优化。 1.教育投入显著增加。全市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逐年增长,教育经费投入从13.68亿元增至23.91亿元,人均教育经费投入从2002.86元增至2882.49元。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分别从518元、666元提高至747元、1055元。 2.教育项目扎实推进。“十二五”期间,我市实施教育类政府投资项目48个,项目概算投资总额17.55亿元,实际完成投资总额14.434亿元。易地新建丁桥镇中心小学、盐官镇丰士中心小学、易地迁建市特教中心等36个项目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全市普通中小学新增用地面积994.75亩,新增校舍总面积49.51万平方米。制订和实施《海宁市中小学布局规划》,推进布局规划调整,促使学校布局更科学、合理。 3.教育设施持续完善。全市8所义务教育农村寄宿制学校完成热水淋浴工程。全市64所中小学校有塑胶跑道的学校数为58所,覆盖率90.91%。所有学校都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中小学科学仪器配备、音体美劳器材配备达到省标准;制定和实施《海宁市教育信息化三年规划》,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实现千兆带宽网络“校校通”,全市所有学校普通教室多媒体班套实现“班班通”。2/3以上的教室多媒体设备升级为交互式白板或平板电视。 (二)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深化。 1.课程改革全面实施。以“选择性”为核心,促使各学段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启动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开发各类拓展性课程超过1000门。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走班选课制度,加快校本课程开发,开发选修课程500余门,其中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推荐课程13门。推进中职教育改革,各校坚持“选择性”的基本理念,结合实际实施课改方案。 2.教学改革扎实推进。2011年,我市小班化教学被列为省级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其中桃园小学被列为省级试点学校。确定三批小班化教学试点学校总数17所,加强小班教学理论研究和成果推广,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打造“轻负高质”新课堂。实施“智慧教育·在线课堂”项目,4所试点学校探索推进“云课堂”网络教学研究与应用。 3.招生改革有序实施。落实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健全幼儿园、义务教育、高中、特殊教育招生政策,改革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办法,突出公平公正公开,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工作。修订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暂行办法,加强分类保障,落实积分入学政策。 (三)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1.学前教育高速发展。坚持公益性与普惠性导向,深入实施第一轮和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从98.6%提高至99.3%,等级幼儿园儿童覆盖率从73.6%提高至96.5%。幼儿教师资格证持有率从92.6%提高至98.1%,优质幼儿园数量从13所增加至24所,优质幼儿园覆盖率从19.1%提高至35.3%。学前教育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共完成新建幼儿园17所,改扩建17所。12镇(街道)中心园均成为二级及以上优质园,11个镇(街道)被评为嘉兴市学前教育示范镇(街道)。2014年,成功创建嘉兴市首个学前教育示范县(市)。 2.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实行“阳光招生”政策,保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零择校”,全市小学升初中比例和在校生巩固率均为100%,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比例均在99%以上。推进标准化建设,认定省标准化学校49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率达89%。高考成绩屡创新高,五年来,共有2530名学生上文理科第一批分数线,上线人数从421人逐年增加至606人,上线率从11.11%提高至17.28%。海宁一中内地新疆高中班共招生16班496人,首届67名毕业生在高考中全部上录取分数线,其中27人上一本线,一本率40.30%。 3.职业教育优质发展。深入实施“中职现代化建设七大工程”,创3所中职学校均成为省一级中等职业学校,建成各级示范专业(基地)20个。职业教育质量持续提升,浙江省中职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共获29金34银39铜,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共获11金14银7铜。职教队伍素质不断攀升,“十二五”期末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为87.27%,比期初增加了19.47个百分点。校企合作深入推进,成立了海宁市校企合作联盟。 4.特殊教育稳步发展。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两头延伸”,义务教育阶段海宁户籍适龄持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100%,学前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100%、高中教育阶段达到50%以上。实施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随班就读项目,全市分片区基本建成12个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市培智学校已整体搬入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并开设学前班和职业高中班,“医教结合”实验稳步推进。 5.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健康发展。12所镇(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均为省级标准化成校,标准化率100%。许村成校、海洲成校被评为省级新型农民素质培训基地,袁花成校被评为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学校,社区教育三级网络健全。各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累计完成扫盲培训2.3万人次。实施万名农民素质提高培训工程,各镇(街道)成校累计完成农业专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等各类培训7万多人次。 (四)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1.师德师风建设着力加强。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和完善了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严肃查处在职教师的“有偿家教”行为,与全体教师签订了《不从事有偿家教承诺书》;在评优评先、任教津贴等方面继续向农村学校倾斜,稳定农村优秀教师队伍;开展四届“感动潮乡·十佳教师”表彰活动,评选出优秀教师60名,宣传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2.教师专业素质着力提升。十二五期间,组织各类培训班1332个,培训教师7.96万余次。到2015年末,全市普高、职高、初中、小学专任、幼儿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98.69%、100%、100%、100%,中小学专任教师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比例66.4%。深入实施“名师名校”工程,至2015年末,共拥有名优骨干教师1151名,其中有省特级教师11人,比期初新增4人,增长57%;有嘉兴市名教师28人,比期初新增4人,增长17%;有嘉兴市学科教学带头人82人,比期初新增35人,增长74%;有海宁市名教师121人,比期初新增31人,增长38%;有海宁市学科教学带头人210人,比期初新增5人,有海宁市优秀骨干教师699人,比期初新增102人,两者合计增幅13%。 3.教师管理体系着力完善。推进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改革,强化职业道德、教学工作量和教学绩效考核。创新校长评价方法,全省首推校长星级制,加强校长动态考核与管理。教师交流工作有序推进,共交流教师509人,骨干教师123人,校长35人,实现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全覆盖。 (五)教育内涵水平全面提高。 1.校地合作开先河。2011年,我市华东师范大学签订《共建基础教育创新实验区框架协议书》等5份协议书,开启校地合作新篇章。5年来,相继实现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海宁市高级中学成立并揭牌,组建华师海宁教育集团并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3所集团学校与华东师大附属学校签订结对合作协议书。与杭州市上城区“联姻”开展特殊教育协同创新合作,市培智学校与杭州市杨绫子学校签订学校发展共同体协议,宏达高级中学与上海外国语大学深化办学合作。 2.特色创建育品牌。成功打造“一校一品”特色学校15所。海高成为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海宁一中、紫微高中、海宁中学成为省二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省特色示范高中比例达到80%,省特色示范高中数量居全省各县(市、区)前列。中小学市级体艺特色项目覆盖率达到100%。 3.校园安全建长效。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红黑榜”制、预警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安全制度;抓好防溺水工作,实行潮乡少儿习泳项目并在全省推广;完善监控系统,全市132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均安装了视频监控,覆盖率100%;潮乡习泳计划全面开展,5年内共培训学生2万余人;校园周边治堵成效明显,一校一策深入开展,全市36所学校实施护苗队计划,近2万名家长参与护苗行动;加强校园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实施十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和饮用水提升工程。 “十二五”的业绩令人鼓舞,经验弥足珍贵。但对照人民群众读好书的新期盼,对照建设现代化县(市)的要求,海宁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学前教育资源区域性不足,中小学育人合力不够强劲,名优教师引领作用不显著,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度不够深。必须高度重视并在“十三五”期间解决这些教育问题,推动我市教育现代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实现海宁教育现代化的攻坚时期,市委、市政府对教育事业发展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和支持,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谋划好这一阶段全市教育系统的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对促进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眼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一战略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公平为基本要求、以优化结构为主攻方向、以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以依法治教为可靠保障,以加强党的领导为坚强保证,在全省各县市中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人力资源开发水平到达全省先进行列。 (二)主要目标。 “十三五”期间,海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建立更加完善的教育体系,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提供更全面的优质教育,形成更广泛的公平教育,打造更优质的教育人才队伍,构建更有效的教育技术支撑,健全更加多元开放的教育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教育个性化和终身化水平,到2020年,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和管理水平位居嘉兴领先、全省前列,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建立与教育现代化更相适应的教育体系。基本建成现代教育体系,教育的布局、层次、类型、结构更趋合理。切实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高教育、特殊教育继续发展,扎实开展终身教育,稳步发展继续教育和成人教育。 形成更广泛的公平教育。树立教育机会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的教育公平理念,全市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整体差异系数缩小至0.30以内,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超过95%。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在切实巩固基础教育普及水平的基础上,特殊教育向学前三年和高中段教育延伸,三类残疾学生学前三年和高中段教育普及率分布达到100%和85%以上。教育终身化水平进一步提升,15岁以上常住人口识字率超过98%,常住老龄人口中享受老年教育人口覆盖面超过60%。 打造更优质的教育人才队伍。深入实施教育人才队伍名优工程,多途径多形式培养名优骨干教师,计划新增省特级教师2名,争取新增省特级教师3-4名,确保到十三五期末,嘉兴市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数量位居前列。 构建更有效的教育技术支撑基础。全市100%的中小学、80%以上的幼儿园实现宽带到校到教室、无线宽带覆盖到校园教学、办公及主要公共活动场所,人人拥有至少一种便捷可用的终端,建立网络化、全覆盖、高效率的教育现代化机制。全市80%的义务教育段学校和60%的幼儿园建成智慧校园。创建浙江省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管理示范县(市),实现基于大数据的教育教学精准管理。 健全更加多元开放的教育体制和机制。学习引进国内外先进教育思想、办学理念、教学方法,实现教育合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全市80%以上的高中段学校和30%以上的义务教育段学校与国外学校建立经常性的教育教学交流关系。10%以上高中段专任教师和3%以上义务教育段专任教师拥有国外学习培训经历。 全面提升教育个性化水平。在中小学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开展分层走班教育,高中段主干课程90%以上实行分层走班教育。选修课比重,高中段超过35%,初中学校超过20%,小学超过15%。 三、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任务 (一)学前教育。 根据资源均衡、就近入园、生均达标、总量满足的原则,统筹考虑全面两孩政策后新增人口、外来人口适龄儿童持续递增且分布不均以及公办幼儿园开设托幼服务等需求,科学合理布局全市幼儿园建设规划,实现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入园。 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和特点,顺应幼儿天性,坚持科学保教方法,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健康健康、快乐成长。实现游戏型教育广泛应用于幼儿园日常教育进程中。严格执行《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好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并不断完善具体实施办法。 专栏1 持续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进一步实施《海宁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建设等级幼儿园为抓手,不断促进学前教育上等级上水平,学前教育等级幼儿园在园儿童覆盖率超过98%,优质幼儿园覆盖率超过50%。 专栏2 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工程 实行《海宁市“十三五”幼儿园布局建设规划》,以发展普惠性幼儿园为重点,优化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到2020年,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儿童覆盖率达到90%以上,满足城乡幼儿就近入园的需要。 (二)义务教育。 推动城乡义务教育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推广小班化教育,扩大农村学校小班化教学覆盖面。做好新居民子女入学工作,进一步完善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制度,保障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实现公办学校招收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就学比例保持100%。 规范办学行为,坚定不移执行中小学减负政策,减轻义务教育段学生学业负担;合理划分义务教育学校学区,促进学生就近分片入学,继续保持义务教育学校“零择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提升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深化义务教育学校课程改革,开足、开好拓展性课程,有序推进小学、初中走班选课。 专栏3 标准化学校建设 加快城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着重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全市义务教育标准化中小学校覆盖面超过95%。 (三)普通高中教育。 按照个体特色化、群体多样化的导向,合理规划普通高中发展,加强高中专业指导委员会、高中学科基地建设,做好优秀教研成果展示,培育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扎实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落实选择性教育思想,深入实施选修课走班教学,形成基于主干学科的必修与选修彼此结合互为促进的课程群。 推进普职融通。在普通高中,增加职业技能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完善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制度,实现学生普职高中段学业的有序流转。 专栏4 省特色示范高中创建工程 积极推进特色创建,高级中学省二级以上特色示范高中创建率达到100%,省一级特色示范高中比例达50%以上,高中段学校小班化授课比例超过60%。 (四)职业教育。 以创建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为载体,以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为抓手,以打造中职名校为目标,加快推进名师、名校、名专业建设。将市职业高级中学打造成一流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建成技师学院,海宁卫生学校建成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实现中职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互补,构建学生成长“立交桥”。深化校企合作,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扎实开展中职课改和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推进“双证融通”,实现“两考合一”,创新育人模式。 优化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到2020年,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结构合理,专业课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65%以上,培育5名以上名师名校长。 全面推广创新创业教育,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建设3个“创新实验室”和3个创业实验室,培育中职毕业生自主创业企业1家。 专栏5 推进“三名”工程 以培养和建设一批“名校名师名专业”为抓手,着力提升我市中职教育现代化水平。全市中职学校建设3个特色专业和5个优势专业,在此基础上打造2个在国内有影响的品牌专业,建立2个省级名师工作室和2个省级大师工作室。 (五)特殊教育。 实施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确保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100%,实现三类残疾学生学前三年和高中段教育普及率分别达到100%和85%以上。做好完成国家特殊教育改革随班就读实验区各项工作,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继续推进特殊教育从义务教育阶段向“学前三年、职高三年”的两头延伸工作,推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学前教育的深度融合。 推广特殊教育学校加卫星班的特教布局模式,争取特教中心在普通中小学校和职业中等学校建设若干卫星班。把特殊教育服务范围扩大到自闭症儿童少年。 加强教育和卫生、民政、残联等行业部门的合作,增添特殊教育学校及卫星班的医疗康复设施及专业人员配备,组织开展面向特殊教育的医疗康复人员培训,促进医疗康复与教育的更紧密结合。 (六)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 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理念,使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成为全社会的普遍追求。积极探索建设各类教育相互衔接贯通的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框架制度。 多形式建设覆盖面广泛的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学习平台。利用电大海宁学院积极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以创建省级学习型城市为目标,以项目实验为引领,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培育社区教育品牌,推动成人教育拓展发展。 四、发展策略 (一)坚持以素质教育为核心。 1.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的理念,牢固树立守阵地的意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建立中小学德育教材修订机制,倡导学校有计划地挖掘地方德育资源,完善德育教学,贴近学生、贴近生活,增强互动性,提高德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发挥家庭、社会的育人作用,办好家长学校,强化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工作合力。 2.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加大校园文化经费投入,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举,合理规划建设学校环境文化,科学凝炼和倡导学校的校训、校风、教风、学风,积极开展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特色文化等建设的研究与实践。通过典型引领,培育一批校园文化窗口学校。以师生为建设主体,在中小学全面开展“美丽校园”建设,到2020年建成美丽校园60所以上,实现“美丽校园”全覆盖,并进一步打造“快乐校园”、“幸福校园”。 3.加强实践教育。积极鼓励并有序组织学生走进企业、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进军营,开展实践体验,充实中小学劳动课及实践活动课,强化高中段实践教学,充分发挥德育基地、实践基地、农村文化活动中心等社会资源的育人作用,发挥妇联、关工委等各类社会团体的结对帮教作用,组织学生积极参加与自身年龄相适应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4.强化人文培养。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中小学科普活动,办好科技创新大赛,普及科学知识,宣传科学精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科学课。加强对中学生特别是高中段学生的实验能力培养。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不断充实和优化课程教材,增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系统性。积极加强法治教育,在中小学开设“法治常识”课程、“法治知识”课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等系列法治公共课程。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和预防艾滋病工作,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制度和机制。 5.全面做好体艺卫工作。改善体育教学,深化校园阳光体育运动,强化落实体艺2+1项目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着力培育学校体育特色和学生体育爱好,确保学生在校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扩大足球、篮球、乒乓球、游泳四大联赛的学生参与面,发挥浙江省校园足球试点县(市)的作用,重点建设10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通报和成果运用制度,充分调动各类学生开展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在全市建成8个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发挥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机制作用,增强学生的珍爱生命意识和抗挫折能力。改进美育教学,开足艺术课程,提高水平,鼓励学校打造艺术特色,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和艺术品位。 (二)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 1.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认真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建立多类型、多元化高考招生制度。落实优质示范高中学校按确定比例向所在区域初中学校分配招生名额的规定,规范特长生招生,畅通普通高中学校与中职学校之间的学分互认和学生互转通道,探索建立分类型、可选择的初升高考试招生制度。规范义务教育及幼儿园招生行为,科学合理划定学区,巩固义务教育阶段“零择校”成果,坚持幼升小、小升初不考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2.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现全市小学、初中全面覆盖,开发更多优质、实用的拓展性课程。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进必修课走班教学,推动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各类中职学校在深入完善“模块化课程”选择机制、“工学交替”教学机制和“做中学”学习机制的过程中,建设形成既能满足学生直接就业需要也能满足学生继续升学需要的课程体系。科学编制各中小学的课程体系,实现课程的上下衔接、有机贯通,把选择性教育思想向中小学校延伸,鼓励学校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努力培育和保护学生的学习兴趣,发现和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 3.深化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改革教学方式及学生学习方式,逐步加大推行启发式、自主式、讨论式、探究式、实验实训式等现代教学方式。以“轻负高质”为目标,广泛倡导并推行因材施教原则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小班化教学,减轻学生学业负担。鼓励学校和教师引进“翻转课堂”、微课程以及“慕课”等方式开展课堂教学。在高中段学校全面实行分层教学,探索实行多学期制、弹性学制和完全学分制。在中职学校,广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推动学校实验室、研究基地向学生开放,支持学生尝试进行创新创业。 4.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优化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加快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依法依规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推动教育行政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由办教育向管教育、由管理向服务转变,提高管理指导教育工作的能力。指导学校以章程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制度。以规范董事会或理事会与学校管理层关系为重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民办学校内部治理体系。 5.扩大教育开放与合作。进一步深化与华师大等高校的合作,办好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海宁市高级中学,在名师培训、教育科研等领域加强合作,有效运作华东师大海宁教育集团。加强教育管理人才培养,创新与杭州市二中、杨绫子学校等优质学校合作模式。积极寻求与国外优质学校开展教育教学交流活动,办好“千校结好”活动,引进国际教育管理和教学经验,推进国际课程、大学选修课程等建设,多种形式扩大教育开放。 6.推进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以省级“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为重点,按照“抓好试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不断完善”的改革步骤,制定和落实工作方案,完善中小学编制管理机制,改进岗位管理模式,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和聘期考核工作,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起全市教育系统“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改完善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制度,建立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制度,实现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的有机结合。 7.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着眼于推进素质教育与高考招生、中考招生相适应,在高中段和初中段教育全面推行建立在客观纪实、民主认定、划分等第基础上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校长考核与评价机制,重点加强校长星级制的动态考核管理工作,注重校长的课程领导能力和学校管理实绩。提高中小学的区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水平,深化对比分析,发掘数据对教学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发展性评价制度,提升学校规范办学水平。积极采用现代化评价方法和技术,健全评价结果综合运用机制,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积极引导和促进作用。 (三)坚持以队伍建设为关键。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教师师德教育、宣传、考核、监督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和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对教师考核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健全师德表彰激励制度,完善师德表彰机制,大力表彰师德模范和师德先进个人,弘扬高尚的师德师风。完善师德建设检查惩处机制,强化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坚决有效地解决有偿补课问题。加强宣传引导,丰富“感动潮乡•十佳教师”内涵,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2.加大教师培养力度。持续提升教师学历培养层次,学前教育在大专及以上层次培养,小学教育在本科及以上培养,提高高中段教师持有研究生学历比例。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和推进教育现代化,深化教师教育专业和课程改革,提高校长、教师的课程开发能力与课程领导能力,发挥名优教师在课改过程中的引领作用。建成一批省级教师教育网络精品课程和教师教育特色课程。创新职教师资培养模式,探索实施中职学校面向综合性大学非师范毕业生招聘教师、非师范类大学毕业生入职后先进行一年“师范教育+企业实践”见习培训制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准入标准,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3.全面推进教师专业发展。统筹规划和实施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工作,探索建立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制度,分层分类设计培训项目,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完善校本研修制度,完善教师培训质量监控机制,重点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职业学校“双师型”师资、特教教师的培训。推进职业学校和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对特教教师实施医教结合的专项培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以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以造就学科教学带头人为核心,多形式多途径多层次培养名优骨干教师,从而带动整个教师队伍素质的提升。发挥名优骨干教师作用,落实青年教师成长导师制度。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和反思功能。 4.完善教师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形成教师能进能出的机制。健全编制动态管理机制,统筹使用好现有学校教职工编制。按标准配足配齐幼儿园保教人员和特殊教育教师。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和管理,提升教师学历层次,高中段教师持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7%以上。完善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制度,重点落实校长、骨干教师交流和人事关系随迁。严把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关,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准入标准。改革和完善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长星级制,推动校长的专业化、职业化。落实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制度,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四)坚持以强化保障为基础。 1.依法保证教育投入稳定增长。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满足各类学校办学需求。确保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超过省核定的比例;确保全市各级财政教育经费支出比例高于现有水平,并逐年提高;确保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比例。征足用好教育费附加,安排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用于教育设施建设,统筹安排相关政府性基金用于教育。增加对农村教育的投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完善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加强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和改进资金监管,既保证学校办学自主权,又切实规范学校用款行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2.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高标准实施均衡教育,加快教育基本建设,按照“城区学前教育资源与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优先”的原则,优化教育设施布局,重点推进易地改建海宁第一初中等13个教育项目建设。同时加强对人口新政和新居民子女就学新政的研究和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教育重点项目建设和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强项目监控和进程管理,贯彻“一把手工程制”,落实项目责任,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加大中小学食堂改扩建力度,改善食堂硬件设施。完善学校教学仪器设施配备,推进教学设备的更新。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条件,逐步完成农村中小学布局向新市镇和新社区集中。积极完善城市中小学以优质资源为依托、走集团化发展的新路子。 3.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信息化与教育现代化的全面融合。建设“智慧校园”,建成支持泛在学习、适应教育现代化的信息化基础环境,校园网络骨干带宽中小学达到1G以上,实现信息技术在教育发展中的更广泛运用。开发整合课程资源,开发更多的网上在线课程和虚拟实验,学前教育着力建设一批园本精品课程和经典游戏范例,基础教育阶段重点建设义务教育拓展性课程、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职业教育实现数字资源全专业覆盖,着力提高优质课程覆盖面。优化教育系统性管理和学校基础管理,深入实施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实践与研究工作。全面开展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全员培训,重点培育20名信息技术应用学科带头人(全省500名),提升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整合课程资源、改进教学方式方法的能力。 4.鼓励和推进社会力量办学。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统筹规划教育资源配置,宜民则民,宜公则公,因校制宜积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参与办学。完善和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民办教育在财税、金融、土地和社会保障等政策方面遇到的问题。努力增加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通过购买服务、以奖代补、补助生均经费等方式扶持民办教育发展。 (五)坚持以精细管理为抓手。 1.明确责任分工。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完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和高中段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健全“政府负责、分级办学、分类管理”的特殊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地方为主、社会参与”的继续教育管理体制,明确教育发展责任,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市发改局要切实把城乡教育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给予支持。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为教育发展与改革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教育、人社、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农业经济等部门要通力合作,研究和解决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公安、市场、卫计、文体、科技、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单位)要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确保学校安全,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2.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积极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出资或捐资兴办教育,推动教育经费实现法定“三个增长”。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政府投入机制,合理制定和调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生均经费补助标准。适时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完善高中段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落实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以上拨付;高中及以上特殊教育学校(院)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5倍以上拨付;随班就读学生按同级特殊教育学校经费标准执行。完善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不发生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加强和改进资金监管,既保证学校办学自主权,又切实规范学校用款行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3.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建立学校安全防范工作长效机制,积极落实校园安全工作措施,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抓好人防、技防、物防的落实,完善协防体系,提高学校(幼儿园)的安全防范能力。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严格管理课堂、报告会、讲座、论坛以及校园网络等教育教学阵地,坚决抵制各类非法渗透。以平安校园建设为载体,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出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不懈地抓好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灾事故以及食品安全等工作,培养和增强学生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完善师生员工滚动调查和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制度,努力把不稳定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学校卫生保障体系建设,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鼓励学校独立或依托社区卫生机构,设立相应的卫生保健机构,按比例配置专(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切实做好学生生理健康、疾病预防等教育工作。 4.贯彻落实依法治教。深入宣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增强全社会的教育法律责任和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坚持依法治校,加大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力度,规范学校各项办学行为。加强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全面实行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切实规范学校的招生、收费等行为,大力推行阳光教育。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切实加强教育督导力量,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督促各镇(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把保障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点,依法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