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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宁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2021-2025)》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1-19 10:0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字号:[ ]


现将《海宁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9年3月1日起施行的《嘉兴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要求各县(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在《条例》的基础上,2020年4月10日,《嘉兴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出台,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置、设计、制作、施工、维护和检测作了明确规定。

随着品质城市建设和发展步伐加快,城市形象、土地使用、建筑业态、交通状况等要素均已迭代升级,对户外广告与城市景观的协调性和美学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市现行的《海宁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2016-2020)》即将到期,且该规划涉及范围局限于中心城区,相关设置要求和技术指标已不符合最新的《技术规范》标准,不能有效指导我市户外广告的规范设置和监督管理,亟需出台新的《规划》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监管。

二、主要内容

(一)框架。《规划》分5个部分:1.总则篇;2.现状篇;3.目标篇;4.规划篇;5.实施篇。

(二)内容。本次《规划》在充分结合海宁的实际情况与地域特点的基础上,依据《条例》明确了海宁市全域范围内户外广告及店招店牌细化指标与落地指引,保障了今后海宁市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与指引性。

《规划》针对海宁市全域户外广告进行了“面、线、点”的整体控制,引导海宁户外广告规范发展,进而形成各具地区特色又鲜明多样的户外广告风貌格局。

《规划》针对店招店牌进行了通则控制——风貌分区——各类建筑细化引导三步控制,进一步规范了店招店牌的设置,并针对商家制定了店招负面清单及设置样式配色参考方案,便于今后的管理与实施。

三、术语释义和实施日期

(一)术语释义:无。

(二)实施日期:自2021年1月19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1.解读机关: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解读人:张良;

3.联系电话:87259852。


政策原文: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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