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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4003014/2021-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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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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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无〔20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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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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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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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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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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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高性能高可靠性半导体分立器件研制项目 | 海洲街道文康路1号1-3幢 | 浙江谷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无尘车间及其他生产车间和配套设施改造,购置贴片机、键合机、清洗剂等设备,形成年产500万只半导体分立器件产能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管网入污水处理厂。 2、大气 :建设无尘车间,采用新风系统保持微负压。焊锡废气收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清洗废气经冷凝回流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 3、固体废物;做好分类收集,可回收物开展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做好厂区暂存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4噪声:高噪声设备做好隔噪降噪措施,确保噪声符合环境标准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1年1月7日;
联系电话:0573-87216376;
通讯地址: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海洲环保分队;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