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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42/2021-64578 发文机关:市场监管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1-11-16
责任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科室:海宁市消保委
所属栏目:统计数据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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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及消保委2021年上半年统计分析

2021年上半年,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举报投诉中心和海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咨询3538件,明细见下表:

项目

2021年

2020年

变化幅度

接受总量(件)

3538

3479

增加1.70%

国家局12315平台

1428

1625

减少12.12%

省局12315平台

2110

1854

增加13.81%

由于系统原因,目前只对省局12315平台的投诉件作明细分类

投诉(件)

1104

1027

增加7.50%

举报(件)

475

439

增加8.20%

咨询(件)

531

388

增加36.86%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131.44

238.75

减少44.95%

一、 投诉类情况

(一) 商品消费投诉839件。主要商品详见下表:

大类

2021年(件)

2020年(件)

同比增减

家用电器

58

30

增加93.33%

通讯器材

34

20

增加70.00%

日用百货

438

342

增加28.07%

食品

80

103

减少22.33%

汽车

99

104

减少4.81%

装修建材

39

34

增加14.71%

房屋

16

47

减少65.96%

首饰

21

13

增加61.54%

其它(不作细分)

54

33

增加63.64%

合计

839

726

增加15.56%

(二)服务消费投诉265件。

大类

2021年(件)

2020年(件)

同比增减

餐饮住宿

56

51

增加9.80%

美容美发

35

43

减少18.60%

洗涤

8

16

减少50.00%

维修服务

9

10

减少10.00%

装修装饰

23

19

增加21.05%

文化娱乐

36

64

减少43.75%

通信服务

10

11

减少9.09%

互联网接入

9

5

增加80.00%

其它(不作细分)

79

82

减少3.66%

合计

265

301

减少11.96%

根据数据统计,上半年共受理消费投诉1104件,其中商品类投诉839件,占投诉总量的76.0%,其投诉量居前位的分别是:日用百货,汽车,食品。共受理服务类投诉265件,占整个消费投诉数量的24.0%,投诉量居前位的分别是:餐饮住宿服务,文化娱乐服务,美容美发服务。总体来看,食品安全仍是消费者集中关注的对象,日用百货、交通工具、家用电器是投诉高发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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