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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4003004/2021-6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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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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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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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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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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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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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关于公开征求《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1-12-17
21:13
来源: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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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县域新型电力系统,促进区域清洁能源消纳,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和《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浙江省加快新型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发改能源〔2021〕39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至海宁市发改局。
公示日期: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3日
联 系 人:颜佳怡
联系电话:0573-87288773
联系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
邮编:314400
附件: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doc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