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1008004003004/2021-654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2021-12-17

  • 发文机关:

    发改局

  • 发布日期:

    2021-12-17

  • 体裁分类:

    其他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关于公开征求《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1-12-17 21:13 来源:市发改局 浏览次数:

为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县域新型电力系统,促进区域清洁能源消纳,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和《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浙江省加快新型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发改能源〔2021〕39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至海宁市发改局。

   公示日期:2021年1217日至2021年1223日

   联 人:颜佳怡

   联系电话:0573-87288773

   联系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

   邮编:314400

   附件: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doc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