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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09/2022-57973 发文机关:市民政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18 14:19
责任部门:民政局 责任科室:办公室
所属栏目:计划总结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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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民政(社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委、办事处,市委社工委成员单位:

现将《2021年全市民政(社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海宁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海宁市民政局

2021年3月11日





2021年全市民政(社会)工作要点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民政(社会)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全面落实“民政30条”目标任务,用数字化改革统领民政各项工作,着力构建四大体系,以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为我市勇当“重要窗口”最精彩板块的示范表率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百年。

一、加强困难群众精准保障,构建兜底全面有力、服务精准高效的现代社会救助体系。

1.实施精准高效救助。依托省大救助信息平台,推动社会救助部门、相关群团组织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实现经济状况统一核对、救助需求统一发布、救助对象统一认定、救助绩效精准评估,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幸福清单”,进一步提高主动发现、精准救助、高效服务的能力。完善临时救助政策,简化急难型临时救助审批程序,探索“一事一议”社会救助制度办法,持续加大困难救助力度。

2.完善综合救助机制。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为纽带,健全长效救助帮扶机制,全方位关注边缘群体的多维临界贫困问题,建立快速预警、高效运转的边缘群体扶贫防贫机制。完善支出型贫困救助办法,降低支出型贫困救助门槛,拓宽救助范围。全面落实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制度,加强“红、橙、黄”三色预警管理,健全多方联动和快速反应工作机制,为满足困难群众个性化救助需求和开展多元化救助服务提供有力支撑。持续开展“暖巢行动”2.0版,改善困难家庭居家生活环境。

3.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成救助及时、功能多样、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国家三级救助管理站。对留滞三个月以上无法查到相关信息的受助人员,按要求进行落户安置。持续开展“暖心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专业的救助服务,助力其寻亲回归家庭。

二、深化基层治理模式创新,构建区域统筹发展、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

1.推动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做好村社换届后半篇文章,举办城乡社区新任主职干部和村(居)民小组长示范培训班,开展“善治有约”村社两约故事擂台赛,推进居民会客厅和邻里中心示范点建设。深入推动城乡一体化新社区向城市社区转型,深化五联机制建设(组织联建、人才联育、活动联办、资源联享、项目联合),开展优秀治理服务案例晒赛评选,打造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2.0版。围绕“社区居民自治状况、社区工作者队伍状况、社区居民满意度状况”等7个维度,探索制定城市社区治理标准体系,打造具有海宁特色的城市社区治理标准规范。指导硖石街道创建第二批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总结验收工作,深化“三益融合·善治联动”社区治理体系。

2.推动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聚焦“红社”党建、“潮社”公益两大载体,以5S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打响“潮城社立方”党建服务品牌。开设“红社初心讲堂”,举办全市社会组织党管人才项目展示会。深化“红社代办”服务机制和社会组织“三社共建·四季轮值”活动,推进社会组织联网格送服务全覆盖,常态化开展“社立方”公益服务大巴士活动,探索社会组织项目化参与信访矛盾调处专业服务,持续做好“品质海宁•益起来”、“厢里乡亲•七彩社区”市镇两级公益创投项目实施,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开展社会组织“十百千”工程,评选10个社区社会组织治理品牌,实施100个精品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推动1000家社会组织参与网格服务。严把社会组织成立、年检、登记评估和财务审计等关口,加大违法违规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

3.推动社会工作提质增效。推动镇(街道)社会工作站高质高效运行,深入推进123X项目实施,开展社会工作站(机构)“一季一赛”提质增能活动,实施社工站星级化考核管理和季度评价排名通报制度。打造“暖社”慈善品牌,推动社会工作与慈善事业联动发展,探索慈善街区和“公益仓”建设,推进省内“牵手同行计划”援建帮扶工作。举办好社工节和中华慈善日系列活动,评选一批社工之星、社工优秀服务案例,开展社工初心故事征集评选。规范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发布“三会五统一”制度规范,加强项目立项、督导、评估、绩效评价等“全生命周期”监管,创新实施“智慧社工”云监测,进一步提升社工服务项目专业性、精准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三、加快养老服务改革步伐,构建居家社区协调、医康养护融合的现代社会养老体系。

1.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编制《海宁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家院融合模式,鼓励养老机构托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料照料中心,并开展上门服务。推动康养医养有机结合,扎实做好省级康养联合体试点项目。深入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加强与长期护理保险的政策衔接,提高租赁服务政策保障力度。建成海宁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打造集社区老年大学、中央厨房助餐配送餐、智慧养老服务和监管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数字养老服务,统筹开发应用场景,构建养老相关部门“数据互通、力量互补、监督互融、结果互用”的监督管理机制。

2.优化养老设施建设。启动海昌街道康养中心、许村镇康养中心建设。高质量组织实施年度政府实事项目,加强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推进养老机构智慧阳光厨房建设全覆盖,全面实施养老机构食材统一配送。推进养老机构失智症专区建设,全年建设100张以上失智症床位,完成全市养老机构公共区域、居室等场所适老化改造。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模式,进一步优化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打造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全年完成适老化改造400户以上。

3.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加强养老机构专业社工服务,每个机构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社工纳入养老机构4H评价。继续实施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家庭照护者护理培训。加大养老机构院长培训力度,对全市养老机构院长、管理人员、居家养老机构负责人开展系统性培训,打造一支适应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管理人才队伍。开展养老服务最美系列评比活动,提升养老服务岗位的社会认同度。

四、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水平,构建覆盖城乡群众、便捷高效运作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

1.深化基层儿童福利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护苗行动”,提升孤残儿童和困境儿童精准保障水平。巩固提升村(社区)“儿童之家”建设水平,每个镇(街道)建设不少于一家示范性“儿童之家”。加强儿童督导员培训和困境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培育一支专业化、常态化提供陪伴等服务的儿童福利队伍。

2.优化社会事务和专项行政管理。加快推进殡葬设施建设,指导推进硖石街道、斜桥镇和丁桥镇骨灰寄存堂项目的落地和开工建设。完成殳山公墓壁葬墙建设并投入使用,启动公墓人文生态园建设。落实省内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登记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家5A级标准完成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改造。持续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和地名标志牌品质提升工程,出版《海宁市地名志》,完成《海宁市城区地名总体规划(2021-2035)》编制,进一步加强地名文化展示和遗产保护。

3.推进水库移民稳定发展、融入发展。深入开展水库移民“十项”关爱帮扶计划,全面落实“暖心工程”,加强移民走访服务。完成“暖居工程”后扶项目,持续做好移民就业创业帮扶工作,促进移民融入融合发展。积极化解移民信访诉求,全力确保移民稳定。

五、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增强民政事业发展活力。

1.持续改革创新。深入开展新时代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加强与长三角周边城市的交流合作,在政策联动、机制共建、资源共享、人才共用等方面探索创新,促进民政事业协同发展。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加快民政领域数字化改革,全面提升互联网+民政服务。

2.加强平安建设。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全系统的安全稳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推进线上处罚、掌上监管,进一步加强民政法治建设。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3.打造民政铁军。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深化“清廉民政”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清廉机关、清廉站所建设。加强“唯实惟先、善作善成”团队文化建设,实施民政青年干部“优才计划”,加强民政政策业务培训,打造一支堪当重任、走在前列的新时代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