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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55/2021-58971 发文机关:斜桥镇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1-04-25
责任部门:党政综合办公室 责任科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所属栏目:人事任免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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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宁市斜桥镇委员会关于方正等社区民警到村(社区)任职的通知

中共海宁市斜桥镇委员会关于方正等

社区民警到村(社区)任职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部门:

根据海宁市委办公室下发的《中共海宁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海宁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海委发﹝2020﹞11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方正同志任中共斜桥镇光明村委员会副书记(兼职);

邱新艳同志任斜桥镇望河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中共海宁市斜桥镇委员会 

2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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