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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06/2021-59377 发文机关:市教育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5-12 10:59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
所属栏目:教育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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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海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中小学、职业学校、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1年海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宁市教育局

2021年5月6日

2021年海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细则

为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1年海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细则。

一、加分对象

参加2021年海宁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学生,加分计入考生成绩总分。

二、加分条件和分值

(一)现役军人子女、警察子女和烈士子女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30分:

1.烈士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的子女;

3.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

4.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5.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子女。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20分:

1.作战部队(“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子女;

2.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3.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子女;

4.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6.受正大军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7.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残疾民警子女。

——其他现役军人子女加5分。

(二)其他政策类人员子女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5分: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高层次回国留学人员子女和台胞子女考生,加5分。

(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符合优待条件的参照现役军人子女加分办法执行。

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取最高一项,不重复加分。

三、办理认定

根据要求,中考优待“一件事”已入驻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除高层次回国留学人员子女进行线下办理外,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于5月10日至5月21日期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进行网上申请,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教育局公示。

四、办理流程

第一步:打开相关界面

(1)电脑端:登入浙江政务服务网

(2)手机端:登入手机APP“浙里办”

第二步:注册并登入账号

注册时请使用真实的个人信息,可以用家长的身份进行实名账号注册登入,办理子女中考加分事项。也可以使用学生自身的身份信息进行注册登入办理中考加分。两者均可。

第三步:搜索相关字条进行在线填报

搜索诸如“中考”、“中考加分”、“中考优待”等字条,找到自身所相对应的优待条件进行在线填报。办理时请注意,跳出来的区域选择请选择嘉兴市-海宁市。填报时请注意提供真实信息,严禁造假,否则因信息造假影响符合正常加分条件的学生获得加分权益的,后果自负。

第四步:完成在线填报并点击确认

完成该步骤后,系统会自动办理,后续请以官方通知为准,也可根据网页所提供的相关部门联系电话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