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海宁市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如下,详见附件1、附件2(数据截止2021年4月底)。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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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海宁市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如下,详见附件1、附件2(数据截止2021年4月底)。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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