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土地资源价格管理,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发展,完善政府公示地价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省政府令第343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多次讨论,形成了《关于公布海宁市2021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关于公布海宁市2021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有意见,可以书面或电话反馈至我局。
公示日期: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6日
联系人:杨峥
联系电话:0573-87228170
联系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03号
邮编:314400
附件:《关于公布海宁市2021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18日
《关于公布海宁市2021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相关链接:关于对《关于公布海宁市2021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公布海宁市2021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8 17:35
信息来源:海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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