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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001008004003051/2022-3663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长安镇、高新区 来  源: 长安镇
名  称: 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9-16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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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名 称: 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公开电话: 0573-87411416
监督电话: 0573-87416135
单位地址: 海宁市长安镇朝花路6号(525国道北侧)
邮政编码: 314408
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冬令时)、14:00-17:00(夏令时)
工作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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