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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宁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发布日期:2021-09-18 11:0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字号:[ ]


《海宁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9月8日至2021年9月16日在海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10条,经研究后采纳吸收部分,具体修改如下:

1.四(一)3.“扎实推进‘以减作业、增睡眠,减补习、增运动,减刷题、增实践’为重点的减负体质行动”,改为“扎实推进以‘减作业、增睡眠,减补习、增运动,减刷题、增实践’为重点的减负提质行动”。

2.四(四)22.中“成立中小学课程教材审查专家委员会,对校外培训机构使用教材及课程进行审核鉴定”改为“建立学科类培训材料审核制度,成立中小学教材教辅审查工作专家委员会,对机构使用的培训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3.四(四)24.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或60课时的费用”改为“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4.四(四)28.“完善黑白黄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黑白黄名单。”改为“完善黑白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5.五(一)中原7月、8月的工作,合并成为9月前。

6.附件4中市公安局职责“负责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参加邪教和犯罪记录查询,并反馈主管部门”一句话去掉。


海宁市教育局

2021年9月18日


  相关链接:关于公开征求《海宁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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