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省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工作,积极加强推动我市绿化造林和森林资源保护,结合我市实际,对机构改革前原林业相关政策《海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海政发[2017]3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林业相关补助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关于进一步明确林业相关补助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我局。 公示日期: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10日 联系人:赵献民 联系电话:0573-87232384 联系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03号 附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林业相关补助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2日 关于进一步明确林业相关补助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相关链接:关于对《关于进一步明确林业相关补助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