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医共体医疗集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医改办等7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388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规范(2019版)的通知》(浙卫发〔2019〕4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我市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提升签约居民卫生健康获得感,现就2022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年度工作目标 本轮家庭医生签约期限为1年(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签约工作至2022年1月底结束。要求突出重点人群签约,在保证服务质量基础上,稳步提升签约覆盖率(相比上一个签约周期增长不少于2%),重点人群总体签约覆盖率达到75%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新纳入重点人群),其中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签约率达到80%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残疾人、低收入、人群、优抚对象等做到应签尽签。继续重点服务好重中之重人群1万名。 二、稳定长效筹资机制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标准120元/年·人,由签约服务对象个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分担,按签约年度付费。其中,个人支付10元/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担10元/年·人,医保基金承担100元/年·人。对重中之重服务对象,医保基金承担签约服务费按150%支付,合计170元/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纳入特别扶助制度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成员、低收入人群、残疾人个人负担签约服务费由镇(街道)政府负责代偿。如遇上级筹资机制、签约服务费标准调整,遵照上级文件执行。 三、加强政策保障支撑 建立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挂钩的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根据《嘉兴市开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示范城市活动方案》(嘉医保〔2021〕42号)文件精神,对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腹透、慢性肾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肝病、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慢性病,并与家庭医生规范签约并接受家庭医生健康管理的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不设起付线,设慢性病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年度1800元;慢性病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凭基层医疗机构处方在连锁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报销比例为53%,慢性病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个人自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的基础上统一增加慢性病门诊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普通门诊起付线以上、慢性病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3%、凭基层医疗机构处方在连锁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报销比例为53%,慢性病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个人自负。镇(街道)相关条线负责各类居民签约的组织发动和相关人群签约服务费的代偿。及时、经常对居民开展各类优惠政策宣传,提升居民签约主动性。慢病备案等相关程序根据《嘉兴市开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示范城市活动方案》(嘉医保〔2021〕42号)文件执行。 四、做实做细签约服务 按重中之重人群、重点人群(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低收入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优抚对象)和一般人群,对不同人群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辖区人群结构和不同健康需求,可设计适宜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包,以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出诊、家庭病床、长期处方服务、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评估、居家康复、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特色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个性化签约服务包费用由双方约定。为符合条件的签约居民提供慢性病用药预约采购服务,使签约居民合理用药需求在家庭医生处得到基本满足。要开展签约门诊流程改造,引导签约居民预约就诊,鼓励签约医生在诊间随访,做实医防融合、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通过建立微信群、手机APP、电话、短信等方式,与签约居民建立紧密、持续的互动关系,将签约服务覆盖到所有签约对象,让签约居民感受到家庭医生对其健康的持续关注与关怀,不断提升签约居民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五、强化省、市签约示范点建设 深入推进省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示范点和海宁市级签约服务示范点建设,在就诊点氛围、双向转诊、健康教育、团队就诊率指标等方面争先创优。市级签约专家必须确保每月不少于1次下沉到示范点服务站开展门诊医疗服务。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媒介,从具体案例、就医感受、效果指标入手,生动地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好处,总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典型做法与成效,发挥示范点的引领作用。 六、畅通签约服务机制 在医共体统筹下,组建签约“三师团队”,积极引导牵头医院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生、护士、慢病专家加入到签约团队,强化团队分工协作和技术支撑,注重全、专科联合,增强签约团队的服务能力。加强医共体成员单位之间床位、号源、设备的统筹使用,牵头医院要将大型设备检查、专家门诊号源、住院床位等资源通过区域信息平台下放到基层,畅通上下转诊通道,让签约医生掌握更多医疗服务资源,不断提高签约居民就诊感受度,吸引基层首诊。基层医疗机构要加快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建立慢性病全-专科联合门诊、慢性病联合病房,支持家庭医生团队开展慢性病防治深度服务及建立家庭病床。医共体建立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开展模块化培训、实践进修、学历提升等培训,不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健康管理能力。 七、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不断完善签约服务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方法,严格对签约服务的知晓率、满意度以及基层就诊情况等签约效果进行考核,逐步做到精准服务与精准考核相衔接。各医共体及各成员单位对签约团队的考核,每年不少于四次;市级考核每年一次。要基于考核指标结果,加大对签约服务的激励力度,调动家庭医生主动提供优质服务的积极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主要用于在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之外,按照签约服务全人、全程健康管理要求,开展签订协议、健康咨询和对签约居民健康状况进行了解、干预、评估、管理,以及协调转诊、康复指导和随访等服务所需成本。 附件:1.各镇(街道)家庭医生签约任务指标 2.海宁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项目清单 海宁市卫生健康局 海宁市财政局 海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 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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