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索  引:001008004003018/2022-71919 发文机关: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16 11:41:41
责任部门: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科室:改革科
所属栏目:公告公示 访 问 量 :
进入老年模式
关于海宁市低收入农户农业标准厂房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海宁市低收入农户共同富裕扶持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海农发[2021]47号)、《关于印发<农业标准厂房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加快低收入农户农业标准厂房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进度,减轻项目实施主体资金压力,拟对马桥街道利众村农业标准厂房等3个项目补助资金50%进行预拨,具体明细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10月16日——2022年10月22日。如有异议,可向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3-87635723(市农业农村局改革发展科)、0573-87292263(市财政局农业科)、0573-80782719(纪检组)。


附件:预拨低收入农户农业标准厂房项目补助资金汇总表.pdf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6日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