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海宁市人民政府 W W W . H A I N I N G . G O V . C N
简体版 | 繁体版 | 无障碍阅读 | 浙江政务服务APP | 智能问答


网站首页

市长之窗

海宁概览

政务公开

互动交流

咨询投诉

办事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
江泽民同志治丧委员会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22-12-01 09:30 信息来源:新华社 浏览次数: 字体:[ ]

江泽民同志治丧委员会公告
(第1号)

为表达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对江泽民同志的无比崇敬和深切悼念之情,现决定:

(一)自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发布之日起到江泽民同志追悼大会举行之日止,北京天安门、新华门、人民大会堂、外交部和香港中联办、澳门中联办、我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这期间,香港中联办、澳门中联办、我驻外使领馆设灵堂,接待港澳地区和驻在国吊唁。

(二)按照我国惯例,不邀请外国政府、政党和友好人士派代表团或代表来华参加悼念活动。

特此公告。

江泽民同志治丧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



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 浙ICP备14012341号-1 |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