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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4003014/2022-7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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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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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无〔202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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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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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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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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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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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浙江晶科数字化工厂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晶科数字化工厂项目 | 海宁市袁花镇袁溪路58号 |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淘汰企业3.5008GW/年电池设备和尖山厂区全部1GW电池组件产线,同时淘汰袁花厂区的组件研发实验中试线和智能先进试验线,保留组件一车间组件产线(1.2GW)、组件二车间组件产线(1GW)和电池三车间的电池片试验线,扩建6GW/年电池产能和电池组件产能6GW/年,最终形成全厂6GW/年电池及8.2GW/年电池组件产能 | 据环评,项目环评编制阶段,业主单位按规定通过网上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组织开展了环评公众参与工作。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各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氟化物、氯化氢、氯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太阳能电池排放标准限值,能做到达标排放;根据环评对水质的预测,废水经处理后可达到GB30484-2013《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预测各厂界噪声均可达标,评价范围内敏感点能达到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只要企业做好固废分类收集与管理,落实固废治理措施,能做到固废的零排放,对周围环境无不利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1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022;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