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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4003004/2022-72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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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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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海发改〔2022〕3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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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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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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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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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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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2022年12月份全市集中供热销售中心价格的通知
时间:2022-12-05
09:03
来源: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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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各热电联产企业、市印染协会:
根据《海宁市热电联产煤热价格联动办法(试行)》(海政办发〔2018〕36号)文件,结合当前煤价实际,研究决定,2022年12月以浙江煤炭信息网公布的乍浦港5500大卡沫煤10月26日至11月25日平均价格作为联动煤价,联动煤价为1686元/吨,对应的蒸汽销售中心价格358.36元/吨,各热电企业具体执行的蒸汽销售中心价(月用气量3001-5000吨)如下:
企业 | 低压蒸汽 (元) | 中温中压蒸汽 (元) |
浙江宝峰热电有限公司 | 362.36 | 434.03 |
海宁市红宝热电有限公司 | 362.36 | 434.03 |
海宁马桥大都市热电有限公司 | 358.36 | 430.03 |
海宁恒逸热电有限公司 | 358.36 | 430.03 |
浙江泰亿能源有限公司 | 361.36 | 433.03 |
以上价格执行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2022年12月25日,请各热电联产企业及时将相应的七档蒸汽价格调整通知下发给用汽企业。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8日
海发改〔2022〕392号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2022年12月份全市集中供热销售中心价格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