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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海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有关事项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2-02-25 14:3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字号:[ ]


2021年4月份,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2021年度海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现就项目实施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海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因耕地保护任务和永农保护任务指标尚未下达,三线划定规则还在研究中,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最终编制完成时间尚未明确。

二、《海宁市海绵城市“十四五”专项规划》已基本编制完成,因委托的主编单位浙江工业大学受疫情影响,后期评审工作延期,导致原定2022年1月完成需相应延期至2022年3月完成并对外公示。

三、其余七个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均已按法定程序完成并公布。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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