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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海宁幼儿园招生通告来了

发布日期: 2022-03-14 10:4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海宁市 字号:[ ]


为有序做好2022年秋季海宁市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现将网上登记申请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网上登记对象

符合条件且2022年秋季要求在海宁市幼儿园就读小班的新生,请家长(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同)进行网上登记申请。

(一)申请公办园(含普惠性民办园)的新生条件

1.出生日期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2.海宁市户籍,办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新生年龄超过规定的出生日期或户籍迁入时间在截止时间后的,均不受理网上登记申请,请直接参加现场预报名。

非海宁市户籍的新生申请就读公办园(含普惠性民办园),不参加网上登记,直接参加第二次现场预报名。

(二)申请民办园的新生条件

1.出生日期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2.海宁市户籍或家长在海宁市落户、购房、经商、务工等。

二、登记时间

网上登记申请时间为:2022年4月7日8:30至4月11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登记时间先后与幼儿园录取无关。

申请中大班插班的,不进行网上登记,请家长于2022年4月25日~29日期间,到幼儿园进行现场登记申请,具体申请条件、提交材料等要求,咨询相应幼儿园(“海宁市幼儿园招生平台”有海宁市所有幼儿园的招生咨询电话)。

三、登记办法

(一)登录方式

家长以个人账号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入“海宁市幼儿园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登记申请。

电脑和手机均可操作。电脑操作请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手机操作需下载“浙里办”APP。为保证网上登记过程中界面清晰、填报顺利,建议最好使用电脑操作。

家长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任意选择下面的一种方式登录“报名系统”,具体登录步骤如下:

方式一:电脑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框输入“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搜索到后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嘉兴市、海宁市”点击“确定”→以新生家长用户“个人登录”(没有账号的点击“去注册”)→进入嘉兴市幼儿园入园、小学、初中入学报名平台,选择“海宁市”→进入“海宁市幼儿园招生平台”

方式二:手机

打开“浙里办”APP→以新生家长用户“个人登录”(没有账号的点击“去注册”)→在搜索框输入“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搜索到后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嘉兴市、海宁市”点击“切换”→进入嘉兴市幼儿园入园、小学、初中入学报名平台,选择“海宁市”→进入“海宁市幼儿园招生平台”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文末(附件1)

(二)申请方式

家长务必认真阅读“招生平台”的内容,点击划横线的标题,可详细了解相关的招生政策及咨询信息(即日起就可登录查看)。

1.申请步骤:

在规定“登记时间”内,家长根据自身的申请条件和意愿选择相应登录口:点击“招生平台”下面的“报名”按钮后进入“海宁市幼儿园报名登记系统”→选择“公办园(含普惠性民办园)申请登记”或“民办园申请登记”。

公办园或民办园的选项只能选择其一,提交后无法更换。

(1)选择“公办园(含普惠性民办园)申请登记”

输入新生身份证号和姓名后点击“登录”→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后点击“已阅读”→认真阅读“本人承诺”内容后点击“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以上协议”然后点击“同意”→选择“申请新生户籍所在招生辖区幼儿园(填写表一)”或“申请非新生户籍所在招生辖区幼儿园(填写表二)”→进入“申请表”页面,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点击“确认采集”→显示“您的材料提交成功”,并自动跳转显示“申请号”,显示“信息采集已完成”,即成功完成申请。

表一或表二的选项只能选择其一,提交后无法更换。

(2)选择“民办园申请登记”

输入新生身份证号和姓名后点击“登录”→选择申请的幼儿园,点击“前往报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后点击“已阅读”→认真阅读“本人承诺”内容后点击“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以上协议”然后点击“同意”→进入“申请表”页面,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点击“确认采集”→显示“您的材料提交成功”,并自动跳转显示“申请号”,显示“信息采集已完成”,即成功完成申请。

申请表的选择和填写,请务必仔细阅读《公办园(含普惠性民办园)“填表说明”》(文末附件2)或《民办园“填表说明”》(文末附件3),确保填写准确无误。

2.多子女报名:

若家长有多个孩子需登记申请就读小班,完成一个取得“申请号”后,在页面下方点击“多子女申请”,再次进入“招生平台”进行填报,填报步骤和方法与前面相同。

四、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登记申请情况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教育局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各幼儿园的“招生服务区”范围,于5月上旬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 的“海宁市幼儿园招生平台”等途径进行公布,各幼儿园招生方案经主管单位审核后一起予以公布,请家长及时关注。

1.“A类生”家长于5月14日(周六),到“招生服务区”内的幼儿园进行现场预报名,幼儿园查验相关证件。同时与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大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审核家长在“报名系统”登记的户籍、房产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凡登记申请信息真实有效的进行录取;无效信息、重复登记及弄虚作假的均作废,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通过现场材料审核的新生,如人数未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全部录取;如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则按幼儿园招生方案中的“录取批次”先后录取;当同一批次无法全部录取时,则按主要证件先后录取(房产证办理时间、新生户籍落户时间)。

2.B类生和C类生(含未录取的“A类生”)家长于5月21日(周六),到还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现场预报名,幼儿园查验相关证件。具体见《海宁市幼儿园第二次招生报名通告》(5月18日公布在“海宁市幼儿园招生平台”等处)。

通过现场材料审核的新生,如人数未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全部录取;如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则由幼儿园按“招生类别”先后录取;当同一类别无法全部录取时,则按幼儿园招生方案中的“录取批次”先后录取;当同一批次无法全部录取时,则按主要证件先后录取(房产证办理时间、新生户籍落户时间等)。

3.家长享受军人、引进人才、驻海宁高校教职工、台胞、华侨和持有“直通卡”等政策优待入学的新生,家长于4月15日前向教育局基教科提交相关申请表格和材料。教育局完成审核、公示后,按政策生类别分批予以安排,由录取幼儿园电话通知家长办理相关手续。

4.符合并申请二孩(三孩)优待入园的新生,家长于4月15日前向大孩(二孩)目前就读幼儿园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主办单位和教育局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与同一“招生类别”的新生同时进行现场预报名、公示、录取等。

二孩(三孩)实行优待入园的政策说明:大孩(二孩)目前就读小班或中班,二孩(三孩)申请大孩(二孩)所在幼儿园的,在同一“招生类别”内优先录取。招生服务区调整的,如二孩(三孩)申请材料与大孩(二孩)录取当年的申请材料和服务区相匹配,允许跨服务区申请大孩(二孩)所在幼儿园。

5.属于下列情况的,可参加相应时间段的幼儿园现场预报名,但排在“招生类别”同一类中的所有新生后面录取:未参加网上招生登记申请的,网上登记申请截止后更换新生户籍或“有效房产”信息的,新生户籍或“有效房产”的办理时间在规定截止时间后的,超年龄缓读小班的。

五、公示和注册

1.各招生幼儿园将本园拟录取名单上报主办单位审核确定。

2.招生幼儿园将拟录取名单在本园门口进行公示。

3.拟录取名单经公示后无误的,由招生幼儿园通知家长办理注册手续。

本招生登记通告解释权属海宁市教育局。2022学年海宁市幼儿园招生的相关政策文件和咨询信息,均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海宁市幼儿园招生平台”进行查询,教育局咨询电话:87229863,87228739,87223239。


海宁市教育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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