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日,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首部综合性法规《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生效施行。海宁盐官镇围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积极组织开展“六进”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浙江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一、《条例》宣传进机关 通过主要领导带头学,并结合“5+X”周例会、主题党日、夜学等活动,组织机关干部集体学习《条例》。引导机关干部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者、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为我市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条例》,切实保护好浙江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指导。 二、《条例》宣传进校园 通过全市首个建成的校园生态阵地(丰士小学),开讲了一堂主题为“生态环境保护,从我做起”的生态班会课。课上通过对《条例》深入浅出的解读,向学生们初步解读了生态保护条例的具体内容,传达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提高学生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希望学生在了解条例内容后更能积极分享给家长。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带动学生家长也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来。 三、《条例》宣传进村社区 通过组织召开生态保护、环境卫生整治、生态家园建设等专题会,深入学习《条例》及有关政策。以帮扶干部入户精准帮扶为载体,深入群众,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保护人人有责”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到浙江生态环境保护中来。同时,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宣传单、张贴公告,并向群众发放《条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扩大宣传范围,让生态保护理念家喻户晓,取得了良好的宣效果。 四、《条例》宣传进企业 通过现已建成的两个企业生态阵地(新业新材料、新艺机电),召集企业中层骨干和企业环保志愿者,集中对《条例》进行学习,学习后让参加的志愿者们分享本身日常参与生态环保以及保护环境的亲身感受,引导员工树立节能、减排及资源保护的科学发展理念,增强企业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和企业员工的环保意识,并通过镇联企生态员将《条例》电子版发放至各企业微信工作群,实行《条例》学习全覆盖。 五、《条例》宣传进车间班组 7月底,镇生态办结合工会夏日送清凉的活动,工作人员走进企业车间班组,向在岗员工发放《条例》和印有生态环保知识的宣传扇,传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条例》上“涉及碳减排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对离基础员工比较近的生态环保知识,明确保护优先、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生态保护原则,提升员工对本镇生态工作的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