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设 项 目 用 地 预 审 与 选 址 批 前 公 示 海自然资规预公字〔2022〕第14号 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报220kv潮乡变110kv输电线路走廊完善工程项目(正泰过渡方案部分)的用地预审与选址。为充分听取意见,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将220kv潮乡变110kv输电线路走廊完善工程项目(正泰过渡方案部分)的选址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11日。 如项目选址涉及利害相关,具体选址情况可初步电询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确有不同意见需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573-87287061 联系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梅园路203号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314400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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