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3号)文件规定,根据施工总包单位的申请,经初审,现将下列单位申请工资保证金免缴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的,以下项目将予以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联系电话:0573-87220346 一、项目名称:浙江和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车间、污水处理站、门卫一、门卫二工程 施工单位:杭州永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免缴理由: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第八条第(一)项规定; 公示期: 2022 年8 月 8 日— 2022 年 8月 15日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