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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4003014/2022-7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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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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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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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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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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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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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企业环境信用发布)浙江铭孚金属涂装科技有限公司(海环罚字[2020]167号)信用修复公示
时间:2022-09-02
11:09
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浏览次数:
浙江铭孚金属涂装科技有限公司
(海环罚字[2020]167号)信用修复公示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嘉兴市企业环境信用不良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对浙江铭孚金属涂装科技有限公司失信行为予以修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浙江铭孚金属涂装科技有限公司因2020年8月7日电泳工序车生产时间门窗敞开,有机废气收集不全,无组织散逸较严重,于2020年10月16日被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实施行政处罚(海环罚字[2020]167号:罚款人民币3.8万元整);2020年10月16日,该公司被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综合管理系统评定为不良信用企业;事后该公司积极整改,生产作业时关闭门窗,在烘道出口增设吸风罩等,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且该公司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型不良信息。
根据《嘉兴市企业环境信用不良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一条规定:
拟对浙江铭孚金属涂装科技有限公司失信行为予以修复。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12日(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反映情况的,请于公示期间与我局联系。
监督电话:0573-87287590;联系单位: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地址:海宁市海洲西路226号2号楼四楼416办公室;邮编:314400。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