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经信合作〔2022〕29 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海宁市企业管理提升工作的通知》(海经信〔2022〕41号)文件精神,拟推荐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评选省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拟推荐黄海燕和刘建堂评选成绩突出个人,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9日止,如有异议,请与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海宁市经信局企业科,87288735。
附件:2022年度浙江省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和成绩突出个人拟推荐名单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23日
附件: 2022年浙江省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拟推荐名单
2022年浙江省管理对标提升成绩突出个人拟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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