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前期个人申报,镇、街道初审,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审核确认,海宁市觅林农产品有限公司、宁蓝果业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季鸣符合大学生创业补助条件,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2年9月7日至9月14日。公示对象如有问题,在公示期内,干部群众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本单位科教科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573-87238340 地址:市农业农村局602办公室 名单详见附件。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