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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1 16:5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供销总社 字号:[ ]


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2022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供销总社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涵盖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党风廉政建设、社有经济发展、为农服务工作、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等。共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累计公开信息2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海宁供销”微信公众号建设,积极发布各类活动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共富菜园”志愿服务、反诈宣传、“海宁农珍”农产品推广等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总社现有“海宁供销”微信公众号和《海宁供销》简报两个平台,由总社办公室负责“海宁供销”微信公众号、简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维护,凡属我社公开的政府信息,由职能科室提交总社办公室统一汇总审查,并报分管领导确认、保密审查、签字后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供销总社按照《条例》要求,制定有《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信息公开指南》,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办理步骤等。同时做好网站日常监测,指定专人落实信息上传,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市供销总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种类和数量都偏少、公开的质量不高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2023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加强“海宁供销”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等平台建设,严格规范流程,及时发布信息。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相关信息知晓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国办文件精神,根据海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已落实完成本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各项工作。

2.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3.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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