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宁市深入实施强村富民改革,创新“强村+弱村”联动、“集体+村民”共富、“股份+积分”增收模式,有效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夯实共同富裕基础,实现“强村”“富民”同频共振。自2000年开始,海宁市以3年为一轮,连续出台强村计划,2018年第七轮强村计划实施以来,市镇两级财政累计拨付强村计划补助资金4.91亿元,实现所有村年经常性收入达到120万元、经营性收入达到70万元以上。 一是创新“强村+弱村”共富模式,提质增强造血功能。以“飞地抱团”为主发展经营性物业,突破镇域、村域限制,鼓励村与村、村与国企等主体合作,统筹土地、资金等要素资源有效配置,在区位条件较好、产业集聚度较高的区域,跨区域兴建村村抱团等经营性物业项目,实现高效利用,由市镇两级财政给予该村不超过投资额50%或按1250元/平方米的补助。鼓励强村一对一结对帮扶重点扶持村发展,建立“强村+弱村”全域党建联建机制,实施农业产业等共富项目带动重点扶持村增收的,市财政按项目当年经营收入的10%给予强村结对帮扶奖励,有效推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打造“集体+村民”众筹模式,构建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村集体通过“共建筹资”模式向本村村民众筹建设共富大棚等共富项目,对于筹资年限4年以上、村民固定收益6%以上的,由市、镇(街道)财政给予村集体筹资总额20%的一次性补助,既解决村集体发展资金缺口,又推动村民增收。比如,海宁市博儒桥村聚焦“扩中提低”,由“村集体+农户+低收入农户”共同出资建设共富大棚,发动全村农户为共富大棚筹资2千万元,投资建设86亩现代农业大棚,投资周期3年,村集体每年为投资农户提供10%固定收益回报200万元。 三是推广“股份+积分”增收模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引导有条件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按规范实行按股份分红为主、按积分激励为辅的收益分配模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广“股份分红+积分奖励”,通过积分制管理模式,引导农户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等中心工作,对于实施积分奖励的村,由市、镇(街道)财政给予一般村30%、重点村50%的激励,每年每村最高不超过5万元。2021年,全市86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股份分红+积分奖励”,分红金额达3369.82万元,分红比例达到4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