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1008004003053/2023-799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盐政〔2023〕81号

  • 有效性:

    有效

  • 成文日期:

    2023-10-12

  • 发文机关:

    海宁市盐官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3-10-12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FHND99H-2023-0001

  • 关联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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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裁分类:

    公示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盐官镇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时间:2023-10-12 15:36 来源:盐官镇 浏览次数: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嘉兴、海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农业质量效应和竞争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为努力打造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样板提供坚实支撑,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围绕打造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样板总目标,以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重要抓手,努力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通过强化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创新和数字赋能,推动农业更加高质高效发展。

二、目标任务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龙头带动、全链发展、生态优先,大力推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通过村村联合抱团发展,集中力量打造稻米、花卉、果蔬等传统农业新高地,加快走出一条生产、加工、贮藏、冷链物流、销售等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新路径。到2025年,全镇成功创建以稻米、果蔬、花卉等为龙头产业的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力争培育3个农业龙头企业,农业总产值达到6亿元,较2022年翻一番,带动村集体、农户年均增收10%以上。

三、重点产业

——稻米产业。围绕“稳产、优供、高效”目标,确保粮食面积、产量稳定,主推1个2万亩、3个千亩方以上的优质稻品种,整合研发推出一批富有盐官特色的年糕、糕点、营养代餐等精深加工产品,拉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链条。到2025年,稻米产业产值达到1亿元,钱江潮加工企业实现入规,加工产值5000万元以上,争创“浙江好稻米”金奖。

——果蔬产业。加快果蔬产业转型升级,紧扣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加强果蔬产品特色化、优质化、精品化发展,加快果蔬品种培育、复壮和引进,打造国内最大的特色种子种苗基地,推进设施蔬菜和农业现代产业园建设,构建“基地-冷链-市场”全产业链体系,力争到2025年果蔬产业综合产值达到1亿元。“盐官汪菜”产值至2023年底实现5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至2025年实现2000万元以上销售。

——花卉产业。集聚要素资源,加快优势花卉生产集群集聚发展,构建花卉种苗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提高优质良种的自主供应能力,有效支撑花卉优质种苗供给,打造以花为主题的花卉产业链,建设集育种、种植、交易、直播、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花卉特色产业园。力争到2025年花卉产业综合产值达到1.5亿元,培育1个亿元级花卉领军农业龙头。

四、主要任务

(一)建高标农田。通过高标准农田、绿色农田项目建设,配套实施稻田退水“零直排”、粮食功能区提标改造、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等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标准田块改造,提升土地整治和建设标准。力争到2025年,粮功区面积和新建高标准面积全部改造完成。

(二)孵农业主体。通过支持培育、上市融资等方式,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2025年,新增超千万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2家,省级龙头企业2家。到2025年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更趋成熟,全镇家庭农场工商注册量150家以上,新培育海宁市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10家以上,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3家以上。

(三)建特色基地。引导龙头企业按照“公司+基地+农户+市场”的经营方式,发展订单生产。加快物联网、大数据运用,打造数字农业创新示范基地。到2025年,优质稻米、设施果蔬、花卉种植基地面积分别达15000亩、6000亩和2000亩。

(四)强精细加工。促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全面发展。鼓励“主体+村集体+合作社”带动农户建设一批清洗分拣、初制炮制、烘干储藏、预冷保鲜等初加工设施。鼓励主体与高校科研院所对接合作,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引进运用。

(五)拓市场渠道。大力实施“互联网+”农产品销售,新增培育1家以上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千万元的农业主体。加强与大型电商平台的合作,引导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发展农产品直播带货、直供直销等新业态。培育一批村级直播人才,创立共富学院直播室,将全镇特色农产品直播展示。到2025年,全镇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2亿元。

(六)延产业链条。推进“一村一品”发展,打造富有特色、带动力强的特色产业集聚区。到2025年,力争培育壮大3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争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水稻机械化种植率达到95%。

(七)搭合作平台。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挥盐官以商引商优势,广泛宣传推介各村区位、农业资源等优势,为盐官招商引资牵线搭桥,为盐官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到2025年,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实际进资额达到3亿元以上。

(八)育专业人才。深化农创客培育工程,完善农业农村人才基础数据库,搭建以钱江潮社会化服务中心为培训基地的职业农民培养平台,至2025年新培育农创客35人,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00人、高素质农民80人。

五、支持政策

(一)支持农业企业。鼓励农业主体成立服务业企业,对农业主体成立的服务业企业首次入规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次年起营业收入增长50%(含50%)以上的,再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获评海宁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0.5万元奖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对符合条件的新增上市企业,按相关规定给予上市奖励。

(二)支持农业项目。对村(社区)和农业主体投资的100万元及以上且符合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给予设施设备投入在原有产业化政策的基础上加大补助,镇级分别配套最高补助分别25%和15%。对联合社统一流转的土地,镇财政按40元/亩给予流转补助;对联合社开展的水稻、小麦和油菜(大豆)分别再配套补助40元/亩、40元/亩和200元/亩。对于联合社开展的水稻机插作业的,根据市里年度完成任务奖励的基础上再1:1进行配套补助。

(三)鼓励绿色生产。鼓励农产品绿色申报,对通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农产品,分别给予3-4万元的奖励,同一年度认证多个农产品的,从第二个产品起给予1万元/个,复查换证或续参展的奖励1万元/个。

(四)支持品牌培育。对入围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农产品品牌,给予品牌主体4万元奖励,用于品牌宣传和市场开拓;对新获得海宁市级、嘉兴市级、省级农业农产品品牌(名牌农产品)的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4万元,用于品牌打造和提升。通过海宁市级复评的奖励0.25万元。

(五)支持园区建设。支持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聚焦盐官镇主攻三大农业产业,按照省级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10%对项目进行补助。

(六)扶持抱团项目。对村级抱团项目,对强村计划贴息政策以外的利息给予贴息补助,贴息政策延续三年。

(七)强化金融支持。做优做精农业金融服务,提升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的便利度。鼓励金融机构对于家庭农场等农业主体,根据其评级结果给予信贷资金优先、利率优惠、信用额度提高等优惠政策。

(八)坚持人才培养。加快农业平台建设,建成一批“标准厂房式”大棚生产设施,为农创客提供“拎包入住式”服务,实现政府搭台,龙头带动,农业创业人才集聚。在海宁市级以上各类农业农村创业创新大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的,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的奖励。其中海宁市级1000元,嘉兴市级2000元、省级5000元、国家级1万元。

(九)强化用地支持。落实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根据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合理用地需求,优先保障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农业大棚、育秧中心等产业和项目用地需求。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围绕镇党委政府目标定位和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全局意识、实干意识和创新意识,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担当作为加油干,齐心协力走前列,真抓实干、奋勇拼、争先创优,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二)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工作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做到“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责任闭环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强化部门、村社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提升服务意识。落实专人负责,项目经理化管理服务,提供“店小二、一站式”的项目申报、审批等服务,为落地项目全程化服务,确保项目按时按期建设实施。

本方案自1112日起施行,该《方案》中政策涉农惠企补贴奖励政策起算时间为2023年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该方案中奖补政策与市级政策可配套奖补。

 

 

盐官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

 

 

 

 

  盐官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