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前期企业申报,镇、街道初审,我局审核确认,殳俊杰等5人符合拟评“潮乡特支人才”资格,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73-87635703、80782719(纪检组)。 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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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前期企业申报,镇、街道初审,我局审核确认,殳俊杰等5人符合拟评“潮乡特支人才”资格,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73-87635703、80782719(纪检组)。 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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