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潮君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海宁市境内高速公路已于2023年12月12日起继续实施差异化收费。根据省里发布的最新批复文件,优惠政策继续实施,这次直接延长两年,也就是延长到2025年12月31日24点。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覆盖全市10个收费站及5条高速路段。届时,符合条件的车辆行驶在规定高速路段,且进出均在规定收费站,将继续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据悉,免费通行对象为使用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ETC)记账卡的一类小客车(9座及以下,车长小于6米)。 ●包含以下三类特定对象: 1.浙F牌照的车辆; 2.海宁籍浙A牌照的车辆(车辆登记所有人为海宁市户籍); 3.经认定的海宁市F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在异地登记的车辆(本人所有的非浙F牌照车辆)。 ●规定高速路段: 1.杭浦高速公路绕城东枢纽至海宁枢纽段; 2.嘉绍高速公路硖石互通至尖山互通段; 3.沪杭高速公路许村互通至骑塘枢纽段; 4.杭州绕城高速公路沈士枢纽至绕城东枢纽段; 5.苏绍高速公路骑塘枢纽段至盐官西枢纽段。 ●规定收费站: 1.杭浦高速公路胡家兜、盐官、海宁南3处收费站; 2.嘉绍高速公路硖石、袁花、尖山3处收费站; 3.沪杭高速公路许村、长安2处收费站; 4.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许村南1处收费站; 5.苏绍高速公路周王庙1处收费站。 浙F牌照车辆将在收费站直接免收通行费。海宁籍浙A牌照的车辆和我市F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车辆需通过“海宁出行”申请高速免通资格,实现先扣费再返还功能;“海宁出行”高速免通申请功能需提供本人身份、车辆、银行卡等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自通过审核之日起产生的规定范围内的高速通行费用将于次月15日前返还。 需注意!以下这些情况不享受免费: ●车辆未安装并使用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ETC)记账卡不享受免收通行费。 ●车辆不停车收费(ETC)故障时,须按规定正常收费。因收费系统故障造成ETC交易失败,由收费站进行处置,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免收通行费。 ●未使用有效ETC的车辆不享受优惠政策。 具体行驶过程中,这些情况免费吗?权威解读来了!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差异化收费覆盖全市10个收费站及5条高速路段,为保障该项惠民政策顺利实施,市交通运输局就市民关切的问题及相关政策作了权威解读: Q:经过免收路段,但没有通过上述10个收费站上下高速公路的,或通过上述10个收费站上下高速公路,但途经其他路段的,能全部或部分免收通行费吗? A:不能。符合免通条件的车辆上下高速公路必须在上述10个收费站之内,且不途经其他路段才能享受高速免通政策。如有一项条件不符合,全程不免收。 例如: ●车主A在沪杭高速许村收费站上高速,沪杭高速行驶至骑塘枢纽转苏绍高速,周王庙收费站下高速(免收) ●车主B在沪杭高速许村收费站上高速,沪杭高速行驶至屠甸收费站下高速(不免收) ●车主C在沪杭高速许村收费站上高速,沪杭高速行驶至2号枢纽转嘉绍高速,硖石收费站下高速(不免收) ●车主D在嘉绍高速王店收费站上高速,沪杭高速行驶至硖石收费站下高速(不免收) 接下来,市交通运输局将密切关注差异化收费路段车流量变化情况,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和交通出行规律调查分析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市域出行群众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573-872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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