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嘉兴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稳定发展预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3〕2号)的基础之上,结合海宁实际,市发改局起草了《海宁市贯彻<浙江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至市发改局。 公示日期:2023年2月1日至2月9日。 联系人:钱志杰 联系电话:0573-87288772 联系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 邮编:314400 附件:《海宁市贯彻<浙江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征求意见稿)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1日 相关链接:http://www.haining.gov.cn/art/2023/2/10/art_1688518_1665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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