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1008004003014/2023-7452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2023-03-13

  • 发文机关: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3-03-13

  •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海宁市排污单位“十四五”期间初始排污权重新核定信息公示
时间:2023-03-13 16:40 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浏览次数:

根据《海宁市“十四五”期间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方案》(海环发〔2021〕18号)文件规定,根据企业反馈意见及其支撑材料,经审核,现将海宁利昂纺织有限公司氮氧化物调整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2023年3月13日  

    

海宁市“十四五”期间初始排污权调整结果

序号

企业名称

镇(街道)

重新核定量(t/a)

COD

氨氮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1

海宁利昂纺织有限公司

长安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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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5

海宁市排污单位“十四五”期间初始排污权核定重新核定信息公示(利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