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海农发〔2019〕17号)有关规定,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和市供销合作总社对新申报海宁市农业龙头企业进行了评审认定。 经研究,拟同意“海宁市华统食品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认定为海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现将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3月31日至4月7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企业存在的问题。 联系人:朱忠强 电话:87238841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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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宁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海农发〔2019〕17号)有关规定,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和市供销合作总社对新申报海宁市农业龙头企业进行了评审认定。 经研究,拟同意“海宁市华统食品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认定为海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现将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3月31日至4月7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企业存在的问题。 联系人:朱忠强 电话:87238841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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