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关于海宁市实施第八轮“强村富民”计划深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海委办发〔2022〕58号)《海宁市第八轮“强村富民”计划实施细则》(海村扶办〔2022〕1号)文件精神,经村申报、镇(街道)核实,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核查,需拨付2022年度海宁市第八轮“强村富民”计划积分奖励补助资金132104.14元、村民众筹补助资金250000元。现将相关明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4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87015313(农业农村局改革发展科) 87292263(财政局农业科) 80782719(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