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腾笼换鸟”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局于3月15日印发了组织海宁市2023年度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第一批)申报的通知,截止3月23日共收到7个镇(街)上报盘活工业用地、腾出用能和生态减排项目。市经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拟对相关镇(街)进行奖励。 现将审核情况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从2023年4月25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28日前,来信来电向市经信局反映。(市经信局联系人:周炤,联系电话:0573-87288725) 附件:1.盘活工业用地汇总表 2.腾出用能汇总表 3.生态减排汇总表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5日
盘活工业用地汇总表
腾出用能汇总表
生态减排汇总表
相关链接:关于2022年度绿色制造体系项目奖励企业等名单公示结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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