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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5/2023-69598 发文机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4-28 09:52
责任部门: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科室:海宁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
所属栏目:专项经费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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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2022年度美丽城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第一批)的分配情况

根据《海宁市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实施意见》(海委办发〔2019〕125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130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清算2022年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美丽城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第一批)4800万元下达给相关镇,其中尖山新区(黄湾镇)800万元,袁花镇800万元,丁桥镇600万元,许村镇1100万元,盐官镇500万元,周王庙镇500万元,斜桥镇500万元。专项用于开展美丽城镇建设有关的住房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现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资金分配结果。

海宁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   

(未来社区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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