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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海宁市幼儿园2023学年托班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 2023-06-16 23:3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海宁市 字号:[ ]


海宁市幼儿园2023学年托班招生信息

招生对象: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各幼儿园招生辖区内落户籍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购房、经商、务工的幼儿。

海宁市市属公办幼儿园2023学年托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市属幼儿园招生辖区内落户籍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购房、经商、务工的幼儿。具体“招生类别”如下:

A类生: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均在市属幼儿园招生辖区内。

B类生:新生户籍或新生本人、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市属幼儿园招生辖区内。

C类生:新生监护人在市属幼儿园招生辖区内经商或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

▲备注说明:

1.“有效房产”指: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下同);如房产跟他人共有,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份额。房产所有人为新生祖辈的,须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且新生户籍在此房产内。新生监护人的直管公房、廉租房,能提供有效证明,且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的,等同于“有效房产”。

2.城镇商品住宅房被政府征迁的,政府拆迁安置房协议视作“有效房产”。因安置房未交付不能迁入新生户籍的,如新生户籍在拆掉旧房内,视作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在同一地址。

3.农村自建房未办理有效产权证的,新生户籍在自建房内,且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属于“A类生”(不包括跟户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如用其他“有效房产”申请,属于“B类生”。

二、招生计划

●实幼集团长水幼儿园:1班(硖石街道海马路18号,87090377)

●桃园幼儿园:1班(硖石街道桃园路176号,87010629)

●紫微幼儿园锦澜园:1班(海洲街道凤鸣路2号,87920312)

●机关幼儿园:1班(海洲街道勤俭路12号,87230693)

三、时间、地点

1.现场预报名:6月9日(周五)8:00~16:00(预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在各招收托班的幼儿园内。

A类生请尽量上午前往登记,B类生和C类生请下午前往登记,如前一个“招生类别”的登记人数已超过招生计划数,后面的“招生类别”不再受理登记。

2.拟录取名单:6月13日~15日,张贴在各幼儿园门口和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3.办注册手续:6月16日上午9:00~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时间有冲突,请提前联系幼儿园告知)。

海宁市海昌街道中心幼儿园2023学年托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海昌街道辖区内落户籍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购房的幼儿。具体“招生类别”如下:

A类生: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均在海昌街道辖区内。

B类生:新生户籍或新生本人、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海昌街道辖区内。

▲备注说明:

1.“有效房产”指: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下同);如房产跟他人共有,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份额。房产所有人为新生祖辈的,须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且新生户籍在此房产内。

2.新生户籍在农村自建房内,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自建房等同于“有效房产”,属于“A类生”(不包括跟户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

3.各村社区内涉及到搬拆迁的农村自建房,签订协议后以安置新地址为“有效房产”地址。

二、招生计划

●海昌街道中心幼儿园:1班(文苑路790号)

三、时间、地点

1.申请时间:6月9日8:00~11:30(预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海昌街道中心幼儿园大厅。

2.拟录取名单:6月13日~15日,张贴在幼儿园门口和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3.办注册手续:6月16日上午9:00~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时间有冲突,请提前联系幼儿园告知)。

海宁市马桥街道幼儿园2023学年托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马桥街道招生辖区内落户籍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购房、经商、务工的幼儿。具体“招生类别”如下:

A类生: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均在马桥街道招生辖区内。

B类生:新生户籍或新生本人、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马桥街道招生辖区内。

C类生:新生监护人在马桥街道招生辖区内经商或务工 。

▲备注说明:

1.“有效房产”指: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下同);如房产跟他人共有,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份额。房产所有人为新生祖辈的,须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且新生户籍在此房产内。新生监护人的直管公房、廉租房,能提供有效证明,且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的,等同于“有效房产”。

2.农村自建房未办理有效产权证的,新生户籍在自建房内,且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属于“A类生”(不包括跟户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如用其他“有效房产”申请,属于“B类生”。

二、招生计划

●马桥街道中心幼儿园:1班全日托,1班半日托(马桥街道国榷路218号,87855212)

●马桥街道新丰幼儿园:1班全日托(印月府小区1幢一楼,87766262)

三、时间、地点

1.现场预报名:6月9日8:30~15:30(预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中心幼儿园及新丰幼儿园传达室内。

A类生请尽量上午前往登记,B类生和C类生请下午前往登记,如前一个“招生类别”的登记人数已超过招生计划数,后面的“招生类别”不再受理登记。

2.拟录取名单:6月13日~15日,张贴在各幼儿园门口和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3.办注册手续:6月16日上午9:00~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时间有冲突,请提前联系幼儿园告知)。

7海宁市许村镇公办幼儿园2023学年托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许村镇幼儿园招生辖区内落户籍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购房、经商、务工的幼儿。具体“招生类别”如下:

A类生: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均在许村镇辖区内。

B类生:新生户籍或新生本人、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许村镇辖区内。

C类生:新生监护人在许村镇辖区内经商或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

▲备注说明:

1.“有效房产”指: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下同);如房产跟他人共有,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份额。房产所有人为新生祖辈的,须新生户籍与祖辈在同一户口本。

2.新生户籍在农村自建房内,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属于“A类生”(不包括跟户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

二、招生计划

●许村镇中心幼儿园分园:2班(许村镇文胜北路43号)

●许村镇塘桥幼儿园:1班(许村镇塘桥村朱油车117号)

三、时间、地点

1.现场预报名:6月9日(周五)8:00~16:00(预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在各招收托班的幼儿园内。

●许村镇中心幼儿园分园,咨询电话:87583676,87502055

●许村镇塘桥幼儿园,咨询电话:87556523,15858349322

A类生请尽量上午前往登记,B类生和C类生请下午前往登记,如前一个“招生类别”的登记人数已超过招生计划数,后面的“招生类别”不再受理登记。

2.拟录取名单:6月13日~15日,张贴在各幼儿园门口和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3.办注册手续:6月16日上午9:00~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时间有冲突,请提前联系幼儿园告知)。

海宁市长安镇公办幼儿园2023学年托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长安镇落户籍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购房、经商、务工的幼儿。具体“招生类别”如下:

A类生: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均在长安镇内。

B类生:新生户籍或新生本人、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长安镇内。

C类生:新生监护人在长安镇经商或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海宁社保)。

▲备注说明:

1.“有效房产”指: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下同);如房产跟他人共有,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份额。房产所有人为新生祖辈的,须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且新生户籍在此房产内。新生监护人的直管公房、廉租房,能提供有效证明,且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的,等同于“有效房产”。

2.城镇商品住宅房被政府征迁的,政府拆迁安置房协议视作“有效房产”。因安置房未交付不能迁入新生户籍的,如新生户籍在拆掉旧房内,视作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在同一地址。

3.新生户籍为村户籍(即落户地址为农村自建房),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无论自建房是否已办理产权证,均属于“双证生”(不包括跟户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

二、招生计划

●长安镇中心幼儿园:1班(长安镇人民路129号,87411994)

●长安镇辛江幼儿园:2班(长安镇辛江村草披埭1号,87472362)

三、时间、地点

1.现场预报名:6月9日(周五)8:00~16:00(预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在长安镇中心幼儿园、长安镇辛江幼儿园门口。

2.拟录取名单:6月13日~15日,张贴在幼儿园门口和幼儿园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3.办注册手续:6月16日上午9:00~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时间有冲突,请提前联系幼儿园告知)。

海宁市周王庙镇中心幼儿园2023学年托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周王庙镇辖区内落户籍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购房、经商、务工的幼儿。具体“招生类别”如下:

A类生: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在周王庙镇辖区内。

B类生:新生户籍或“有效房产”在周王庙镇辖区内。

C类生:新生监护人在周王庙镇辖区内经商或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

▲备注说明:

1.“有效房产”指: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下同);如房产跟他人共有,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份额。房产所有人为新生祖辈的,须新生户籍在此房产内。

2.新生户籍在农村自建房内,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自建房等同与“有效房产”,属“A类生”(不包括跟户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

3.各村、社区内涉及到搬拆迁的农村自建房,签订协议后以安置的新地址为“有效房产”地址。

二、招生计划

●周王庙镇中心幼儿园:3班(咨询电话87533267/87532510)

三、时间、地点

1.现场预报名:6月9日(周五)8:00~16:00(预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在周王庙镇中心幼儿园大门口。

A类生请尽量上午前往登记,B类生和C类生请下午前往登记,如前一个“招生类别”的登记人数已超过招生计划数,后面的“招生类别”不再受理登记。

2.拟录取名单:6月13日~15日,张贴在幼儿园门口及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3.办注册手续:6月16日上午9:00~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时间有冲突,请提前联系幼儿园告知)。

海宁市盐官镇幼儿园2023学年托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盐官镇幼儿园招生辖区内落户籍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购房、经商、务工的幼儿。具体“招生类别”如下:

A类生: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均在盐官镇辖区内。

B类生:新生户籍或新生本人、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盐官镇辖区内。

C类生:新生监护人在盐官镇辖区内经商或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

▲备注说明:

1.“有效房产”指: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下同);如房产跟他人共有,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份额。房产所有人为新生祖辈的,须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且新生户籍在此房产内。新生监护人的直管公房、廉租房,能提供有效证明,且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的,等同于“有效房产”。

2.农村自建房未办理有效产权证的,新生户籍在自建房内,且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属于“A类生”(不包括跟户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

二、招生计划

●盐官镇中心幼儿园:2班(盐官镇双联路116号,87687887)

●盐官镇丰士幼儿园:1班(盐官镇丰士集镇校园路1号,87779880)

三、时间、地点

1.现场预报名:6月9日(周五)8:00~16:00(预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在各招收托班的幼儿园内。

如前一个“招生类别”的登记人数已超过招生计划数,后面的“招生类别”不再受理登记。

2.拟录取名单:6月12日~14日,张贴在各幼儿园门口和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3.办注册手续:6月15日上午9:00~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时间有冲突,请提前联系幼儿园告知)。

海宁市斜桥镇公办幼儿园2023学年托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斜桥镇辖区内落户籍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购房、经商、务工的幼儿。具体“招生类别”如下:

A类生: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均在斜桥镇辖区内。

B类生:新生户籍或“有效房产”在斜桥镇辖区内。

C类生:新生监护人在斜桥镇辖区内经商或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

▲备注说明:

1.“有效房产”指: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下同);如房产跟他人共有,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的份额。房产所有人为新生祖辈的,须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且新生户籍在此房产内。

2.新生户籍在农村自建房内,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自建房等同于“有效房产”,属于“A类生”(不包括跟户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

二、招生计划

●斜桥镇中心幼儿园:1班(斜桥镇庆云童乐路1号,87781678)

●斜桥镇中心幼儿园路仲分园:1班(斜桥镇路仲新星路8号,87782321)

●斜桥镇中心幼儿园斜桥分园:2班(斜桥镇工人路100号,87718779;斜桥镇庆云康乐路17号,87781678)

三、时间、地点

1.现场预报名:6月9日(周五)8:00~16:00(预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在各招收托班的幼儿园内。

2.拟录取名单:6月13日~15日,张贴在各幼儿园门口和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3.办注册手续:6月16日上午9:00~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时间有冲突,请提前联系幼儿园告知)。

海宁市丁桥镇幼儿园2023学年托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丁桥镇幼儿园招生辖区内落户籍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购房、经商、务工的幼儿。具体“招生类别”如下:

A类生: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均在丁桥镇辖区内。

B类生:新生户籍或新生本人、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丁桥镇辖区内。

C类生:新生监护人在丁桥镇辖区内经商或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

▲备注说明:

1.“有效房产”指: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下同);如房产跟他人共有,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份额。

2.新生户籍在农村自建房内,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属于“A类生”(不包括跟户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

二、招生计划

●中心园:1班(丁桥镇育新路2号,87666033)

●镇西园:1班(丁桥镇广场路151号,87668574)

●新仓园:1班(丁桥镇新仓街10号,87830030)

三、时间、地点

1.现场预报名:6月9日(周五)8:00~16:00(预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在招收托班的幼儿园内。

A类生请尽量上午前往登记,B类生和C类生请下午前往登记,如前一个“招生类别”的登记人数已超过招生计划数,后面的“招生类别”不再受理登记。

2.拟录取名单:6月13日~15日,张贴在各幼儿园门口和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3.办注册手续:6月16日上午9:00~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时间有冲突,请提前联系幼儿园告知)。

海宁市袁花镇幼儿园2023学年托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袁花镇辖区内落户籍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购房、经商、务工的幼儿。具体“招生类别”如下:

A类生: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均在袁花镇辖区内。

B类生:新生户籍或新生本人、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袁花镇辖区内。

C类生:新生监护人在袁花镇辖区内经商或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

▲备注说明:

1.“有效房产”指: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下同);如房产跟他人共有,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份额。

2.新生户籍在农村自建房内,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属于“A类生”(不包括跟户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

二、招生计划

●中心园:1班(咨询电话87870298)

●龙溪园:1班(咨询电话87866493)

●谈桥园:1班(咨询电话87866302)

三、时间、地点

1.现场预报名:6月9日(周五)8:00~16:00(预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在各招收托班的幼儿园内。

2.拟录取名单:6月11日~13日,张贴在各幼儿园门口和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3.办注册手续:6月14日上午9:00~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时间有冲突,请提前联系幼儿园告知)。

海宁市黄湾镇幼儿园2023学年托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黄湾镇辖区内落户籍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购房、经商、务工的幼儿。具体“招生类别”如下:

A类生: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均在黄湾镇辖区内。

B类生:新生户籍或新生本人、监护人的 “有效房产”在黄湾镇辖区内。

C类生:新生监护人在黄湾镇辖区内经商或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

▲备注说明:

1.“有效房产”是:指有合法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下同);共同共有的房产,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份额。房产所有人为新生祖辈的,须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且新生户籍在此房产内。

2.新生户籍在农村自建房内,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自建房等同于“有效房产”,属于“A类生”(不包括跟户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

3.自建房涉及到搬拆迁的,政府搬拆迁安置房协议视作“有效房产”。因安置房未交付不能迁入新生户籍的,如新生户籍在拆掉旧房内,视作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在同一地址。在过渡期内的,按照就近原则,优先录取。

二、招生计划

●黄湾镇中心幼儿园:1班(黄湾镇潮起路3号,87803066)

三、时间、地点

1.现场预报名:6月9日(周五)8:00~16:00(预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在中心幼儿园传达室。

A类生请尽量上午前往登记,B类生和C类生请下午前往登记,如前一个“招生类别”的登记人数已超过招生计划数,后面的“招生类别”不再受理登记。

2.拟录取名单:6月13日~15日,张贴在幼儿园门口和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3.办注册手续:6月16日上午9:00~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时间有冲突,请提前联系幼儿园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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