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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事关2023学年非海宁户籍新生!

发布日期: 2023-06-29 11:4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海宁市 字号:[ ]


各位家长朋友,6月30日-7月5日,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新生报名面向非海宁市户籍新生开启网上登记。请符合条件的家长通过“浙里办APP”或者“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联办”关联到“嘉兴—海宁”点击进入线上办理。

本次针对非海宁市户籍新生的网上登记分为两种类型,分别是:

第6批:非本市户籍,父(母)或本人在学区内持有有效房产证件的新生。如父母均非本市户籍,须有一方参加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并达到入学积分要求。

第8批:非本市户籍,父(母)在学区内经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在学区内企事业单位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的新生。如父母均非本市户籍,须有一方参加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并达到入学积分要求。

符合条件的新生,监护人可参与网上报名登记。

7月8日(周六),根据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安排,市教育局将开展义务段新生最后一轮现场报名审核工作。现将相关告知温馨提醒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城区四街道符合2023学年义务段招生第6-8批次界定的新生;

2.八镇范围内符合2023学年义务段招生第5-8批次界定的新生;

3.海宁市范围内符合2023学年义务段招生1-4批次(四街道1-5批次)但前期错过报名的;

二、时间

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5:30。

三、地点

1.城区四街道:小学初中均集中于硖石小学(塘南东路736号)。

2.八镇范围:小学初中报名均在各自乡镇各自学校,不设集中报名点,由家长自行前往对应学校现场报名。

四、所需材料

第5批:具有本市非同一镇或非四街道户籍,父(母)或本人在学区内持有有效房产证件的新生。现场验证时携带: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第6批:非本市户籍,父(母)或本人在学区内持有有效房产证件的新生。如父母均非本市户籍,须有一方参加海宁市新居民积分管理并达到入学积分要求(10分)。现场验证时携带: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入学积分表原件。

第7批:具有本市户籍,父(母)在学区内经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在学区内企事业单位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的新生。现场验证时携带:户口本、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第8批:非本市户籍,父(母)在学区内经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在学区内企事业单位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的新生。如父母均非本市户籍,须有一方参加海宁市新居民积分管理并达到入学积分要求(10分)。现场验证时携带:户口本、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社保缴纳证明和入学积分表原件。

请注意:如新生和父母的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请携带父母结婚证。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以备现场使用。城区四街道公办中小学7-8批新生需满足监护人营业执照、社保参保办理时长需超过3年,长安镇盐仓学校、钱塘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聆涛小学、钱塘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钱塘实验小学招收第7、8批新生时,营业执照或单位缴纳社保的时间请相关家长在准备资料时适当注意时间要求。


详细链接

(来源:海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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