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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9/2023-77396 发文机关:海宁市商务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6-30 16:54:51
所属栏目:机构职能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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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商务局
名称: 海宁市商务局
负责人: 王赟
公开电话: 0573-87288819
监督电话: 0573-87288819
单位地址: 海宁市行政中心一号楼五楼
邮政编码: 314400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夏令时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职责:

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嘉兴市委、海宁市委关于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等商务职责。拟订全市有关商务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对外开放战略,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内外贸融合。制定商务大数据发展计划。(二)统筹国内贸易流通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发展。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和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拟订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三)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培育消费促进平台。拟订全市加油站和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培育老字号等商贸品牌。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四)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和商品价格,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五)负责电子商务综合协调和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和支持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等发展。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运行监测和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等工作。(六)负责展览业发展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展览业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展览业标准化建设和创新发展。指导境内外展览平台建设和展览活动。(七)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广新型贸易方式,加快跨境供应链建设。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结构优化升级。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八)负责进出口管理和促进工作。管理进口配额。负责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大型成套设备进出口管理。(九)负责国际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推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推动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平台建设。负责全市技术进出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做好商贸服务行业(含餐饮、住宿、电商)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十)负责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和贸易救济调查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完善对外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负责全市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指导全市各类贸易摩擦案件和产业安全的应对工作。(十一)负责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协调市本级重大招商项目落地。依法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和企业服务。监督检查外商投资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负责外商投资年度目标制定、考核、统计监测。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十二)协助上级商务部门综合协调、指导和管理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十三)负责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境外投资、对外劳务合作等监督管理。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及其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市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境外投资管理。负责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指导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管理。按职责分工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处置境外经贸纠纷和突发事件。(十四)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完善粮食和物资储备体系,提升储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十五)研究提出全市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市级储备品种目录建议。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市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十六)制定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十七)管理全市粮食、棉花、肉类和食糖等物资储备,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市级储备粮棉肉糖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监测粮食等重要商品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市场调控的具体工作。管理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十八)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十九)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承担市级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二十)负责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负责粮食应急储备宣传工作。保障军粮供应数量和质量。(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十二)职能转变。1.推动投资贸易便利化、内外贸一体化,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推动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建设新型贸易中心,推动流通领域数字化、平台化、品牌化发展,打造流通强市。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推进对外开放优化结构、拓展深度、提高效益,增强国际竞争力,打造开放强市。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职能转变,加快数字化转型,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全市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2.加强全市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的组织协调,强化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市级统筹,突出抓好重点产业、重要平台、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联络和服务工作。3.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推进全市粮食和储备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商业化储备,推动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测,提高粮食和物资储备防风险能力,发挥储备在保障安全大局、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1.与市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编制全市粮食和棉花、肉类、食糖等重要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收储、轮换和管理,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2.与市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作出动用上级调拨的救灾物资和市级救灾物资的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上级调拨救灾物资和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市商务局负责制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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