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社会组织: 根据海宁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要求,对2023年度困境儿童督导支持项目向社会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内容
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具体签订时间另行通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上年度年检合格,并获得社会组织评估3A及以上等级,且在有效期内;未纳入年检范围和评估的专业社工机构需向民政部门申请资质证明。 2.拟承接机构需具有专业持证社工开展专业服务,承接项目需根据购买方项目需求书配备相应数量的执行社工,执行社工需经民政部门审核,项目执行社工在服务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 3.拟承接机构组织运作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项目实施、组织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会计,能确保资金正常按规运作。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材料清单: (1)项目申报书及预算表(见附件1、2); (2)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 (3)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资质证明; (4)项目执行社工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 2.提交流程: (1)供应商向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领取项目需求书; (2)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书及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文件,填写项目申报书及预算表。 (3)项目申报材料由拟承接机构盖章后,于6月14日17:00前报送至民政局211办公室,同时电子稿发送至邮箱(342343394@qq.com),逾期不再接收。 (4)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审核拟承接机构资质后,将于一周内召开项目评审会,评审组由各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黄峰,联系电话: 87080516。
附件:1. 2023年度困境儿童督导支持项目申报书 2. 2023年度困境儿童督导支持项目经费预算安排申请表 3.项目执行社工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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