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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4/2022-32896 发文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7-07 10:56
所属栏目:下属单位 访 问 量 :
进入老年模式
海宁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名        称: 海宁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负  责  人: 陈佳杰
单位地址: 海宁市海洲街道梅园路217号
公开电话: 0573-87216370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令时:8:30-12:00,14:30-17:30;冬令时:8:30-12:00,14:00-17:00
工作职责:

承担污染防治执法、生态保护执法事项和环境违法案件查处,配合开展跨区域执法,依法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制定执法标准规范,参与执法稽查和培训;参与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负责处理辖区内重大生态环境问题,配合处理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配合实施限期治理、挂牌督办和生态环境执法后督查工作;协助开展生态环境应急预警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信访与纠纷调处工作;承担全市生态环境应急监控、安全隐患排查与事故调查工作;承担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信息化建设、维护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