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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42/2023-78966 发文机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8-31 09:29
责任部门:办公室 责任科室:食品安全协调与抽检监测科
所属栏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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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08.31)

抽样编号为XBJ23330481306931122的芒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海宁市周王庙镇恩光生鲜店销售的芒果(购进日期:2023-05-14),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针对当事人销售噻虫胺超标的芒果,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500元。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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